我於99年1月4日在X公司任職工讀生當初店長給我簽的書面資料上面寫的"時薪110元"經過了半年99年8月領薪水我發現異常結果我才知道我被降薪水了我問店長他給我的答覆是"早班本來就是105元,晚班才是110元"我說:我記得當初資料上面寫的是110元店長:我當初是跟妳說105元我心想算了,也許是我記錯(因為書面資料並不在我這)又經過了半年(100年1月多),因為做久了擔當的工作也比較多了我無意間在歷年檔案資料夾發現我當初簽名的書面檔
薪資被調降原因竟然是當初說的和書面資料寫不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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