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融資租賃的售後租回,若以低於或等於公允價值之價格出售資產,再按融資租賃租回,是否適用於IAS17號@@?
因為我看課本後面例題兩種作法都有寫
其實我只是想知道考會計師要用哪種方式XDDD
一種是認為賣方的風險及報酬未轉移,不適用,所以直接用借款來處理
另一種就是沖銷資產再認列租任資產
還是我兩種都要寫啊QQQ
麻煩大家解惑了,謝謝
--
融資租賃的售後租回,若以低於或等於公允價值之價格出售資產,再按融資租賃租回,是否適用於IAS17號@@?
因為我看課本後面例題兩種作法都有寫
其實我只是想知道考會計師要用哪種方式XDDD
一種是認為賣方的風險及報酬未轉移,不適用,所以直接用借款來處理
另一種就是沖銷資產再認列租任資產
還是我兩種都要寫啊QQQ
麻煩大家解惑了,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