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行政法 裁罰性與單純不利處分區別 - 考試Irma · 2018-12-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看了半天 還是不懂這兩個要怎麼區分實益 講了半天好像看了一堆廢話 到底要怎麼區分 -- 考試All CommentsVictoria2018-12-26一個是懲罰你!讓你痛! 一個是你做的不好,剝奪或限制你的資格。Jacob2018-12-27有沒有義務違反的差別Valerie2019-01-01標準是有無義務違反,但還是要多看例子。有些你以為是行政罰,但學者以為是管制性不利處分。Bennie2019-01-02單純命除去違法狀態或停止違法行為,就是管制性不利處分而非行政罰,如限期改善、拆除違建等Zanna2019-01-03個人認為詹鎮榮教授在這邊的論述很棒Daniel2019-01-05裁罰性適用法規是行政罰法,例如闖紅燈被處罰鍰,是因為自己本身違反義務。單純不利處分,適用行程法,例如申請建照沒被核准,對相對人來說是負擔處分,但不是因為他違反了什麼義務,只是他的條件不符申請。另外裁罰性還會受限於行政罰法第7條跟第9條,責任條件和責任能力,單純不利處分則沒有。Related Posts請問新手自修的書單??結構學書記官考科問題107司法四等分發結果出來啦考選部修正高普考及初等之命題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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