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行政法上的有些分類界限難區分? - 考試Regina · 2019-01-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現在在讀李惠宗老師的行政法要義 聽說這本算是比較淺顯易懂的 但有些地方非常的不明確 比如說私經濟行政 又分為三種 然後公權力行政又有個行政契約 和以私經濟行政所締結的契約又不一樣 再來是行政規則和法規命令 有些機關訂出來的像是作業要點之類的 又像是行政規則 又有點法規命令的樣子 再加上我們的行政作為常為了當前政府的政策做調整 似乎很難用一種一以貫之的方法來理解 有人跟我有同樣的困擾嗎? -- 考試All CommentsKumar2019-01-14李惠宗啦Elma2019-01-17分類方法不一樣啊~Jessica2019-01-19老師們都會把很類似的行政法概念做一個區別實益的說明找這個做參考就能搞懂了Brianna2019-01-20可以參考林清老師的行政法體系實務那本很清楚Kelly2019-01-21李宗盛沒有教行政法歐Catherine2019-01-24法規命令就一定要法律授權啊Genevieve2019-01-24你把定義寫在一起 比對一下就很明顯了Lydia2019-01-25選擇題寫一下就知道差在哪裡了推林清那本Jacky2019-01-29有很多東西是只看書或申論看不出來的Connor2019-02-01行政行為性質先認定 才有後續救濟程序Brianna2019-02-06先把定義搞清楚比較重要Harry2019-02-10教科書都這樣啊 很多東西都模糊帶過Joseph2019-02-12然後就跟你說 要思考 出錯沒關係Related Posts建國交換三元後西全修班方智 有機筆記有關公共政策解題書選擇去廟裡求考試的籤請問經濟訂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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