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考卷寫法 - 普考

Table of Contents



想請問版上各位

最近寫考古題,因為想寫一些比較簡單的考古題

(就是定義類的那種考題)

所以看到了一題87年普考行政法
(在林清的課本內,我知道有點老題了)

題目大致如下

請說明"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意義?又受委託者可否做成行政處分即發布法規命令?
並請說明下列行為是否屬委託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一)私立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對教師升等通過與否所作之決定
(二)義勇消防隊員從事消防滅火之行為


我的疑問是,前面問意義和能否做行政處分或發布命令

應該就有三個標題可以大書特書了吧

可是後面又要寫(一)(二)

那是否要把最前面三個爭點寫成前言呢

這樣想又覺得太長了,而且(一)(二)我覺得也寫不了前面三個爭點的長度


如果把前面意義和爭點做標題的話

後面的(一)(二)不就可能變成(四)(五)?

這樣不太對吧


還是其實前面的意義和爭點不重要,簡短寫個結論就好了呢?

抑或是要把前面意義做前言,爭點寫進(一)(二)?


大家覺得如何呢?

謝謝!

--

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3-11-12
你寫出來給大家看看如何?
Zora avatarZora2013-11-17
我懂! 意義爭點就沒辦法標(一)或(二)了 標了變文不對題!
Steve avatarSteve2013-11-21
小妹愚見:依問號,意義爭點為一二,案例說明為三,再分(一)(二)
Steve avatarSteve2013-11-23
一二不是題號嗎? 如果依問號標一二不就跟題號重複?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11-24
我的話會把意義和內涵分點寫在(一)(二)
Selena avatarSelena2013-11-25
(三)的部分在把題目的主要問題帶進去1. 2.
Kelly avatarKelly2013-11-30
這題我就只會寫前言帶一點學說和司法實務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2-01
(三)的部分用一點涵攝的方法就OK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12-04
所以這種題目我應該不會寫結語 因為帶進案例就可以算結語
還有就是怕會爆篇幅
Gary avatarGary2013-12-06
前言我會寫委託行使公權力的上位概念 帶一點就OK 2~3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12-09
(一)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意義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12-12
*($)!#&%)! (提一些主要爭點 像是以自己名義那種)
Ida avatarIda2013-12-15
1. 行程法16帶一下
2. 行程法第2條帶一下
Andrew avatarAndrew2013-12-19
(二) 受委託者可否做成行政處分及發布法規命令
Agnes avatarAgnes2013-12-20
1. 肯定說 (隨便下標題)
2. 否定說
3. 目前國外尚無具體共識八拉八拉的
4. 我國目前如何如何
Quanna avatarQuanna2013-12-24
(上面少寫一個-->行政處分和法規命令要分開寫)
也就是課本上有寫的那一些
Emily avatarEmily2013-12-25
(三) 依本題所述,&)*!)(*$!)(*是否屬委託行使公權力行為
,分述如下
Leila avatarLeila2013-12-27
1. 私立大學&(*!*$),大法官會議462號解釋,&*@#(@
Kumar avatarKumar2013-12-28
(是不是符合可作行政處分和發布法規命令的要件等)
可以~~~所以是
Sandy avatarSandy2014-01-01
2. 義消&()$&#)$#_$*_!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1-02
同上解法 不是委託行使公權力,只是行政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