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選擇題 - 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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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99原民特考三等

1. 甲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核發建築執照,台北縣政府予以拒絕,並附記:如不服本處分者,得於
3年內,向本府轉內政部訴願。甲如不服,至長得於下列何項期間內提起訴願?(A)30日
(B)1年(C)2年(D)5年

答案是b
有疑惑的地方是
根據行程法98條 處分機關告知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時,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於原告知之期間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所以甲在3年內為救濟亦可,想知道是不是我理解法條or引用法條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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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13-05-12
引用法條沒錯 不過要搭配第三項 最長就一年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5-15
懂了!謝謝K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5-17
我想請問為啥不是適用98-2~然後是3年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5-20
還是說98-2一定要處分單位提出修改?
Jacky avatarJacky2013-05-20
選項就沒三年 代表你想的 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