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鄰人訴訟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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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A縣政府擬在縣內興建科學園區、附近居民若反對、可否提起訴願?試申述之。[99
.調查局]
本題解答方向:第三人效力行政處分之鄰人訴訟、故可提起訴願。
小的疑惑之處:
1.訴願之前提不是行政處分已作成?!因行政處分違法、不當、進而提起撤銷或課予義務
訴願;惟本題題意為縣府"擬"在縣內興建、無非說明行政處分尚未作成、還在規劃階段嗎
?何以得提起訴願?
2.本題可否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以為救濟?

以上2處疑惑之處煩請高人指點、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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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5-24
2 不行 是針對行政處分以外行為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5-25
可以參考都市計畫的考點 通盤=不可 部分修正=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5-27
題問得否訴願,針對問題回答。寫對之後的核准建築處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5-30
1.保護規範 2.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