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114條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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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103律師司法官第一試

15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所稱程序或方法瑕疵補正之情形?
(A)人民於收到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之後始提出申請
(B)公平交易委員會於行政處分送達後補充作成決議
(C)於訴願程序中給予受停業處分公司陳述意見機會
(D)財政部對納稅義務人所為限制出境處分,於訴願程序中記明理由

答案B

請問B為什麼錯?行程法114的委員會是指內部委員會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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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5-13
公平交易委員會怎麼會是內部委員會 他是院內一級單位
而且決議之前就做好處分程序完全不合法 這怎麼可以補
正 這是重大瑕疵欸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5-17
114條第四款,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5-18
決議者。該款委員會乃指機關內部委員會;本題公平交易委
員會乃屬二級機關,非屬內機關內部委員會。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5-20
這個委員會在法條內就是行政機關有印信有關防可獨立做
成處分有單位預算
Linda avatarLinda2016-05-23
公平交易委員會是相當於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隸屬行政院)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5-28
A: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6-01
C: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須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Ula avatarUla2016-06-02
D:除行政程序法97條所列的,可以不記明理由
Jake avatarJake2016-06-03
B算是111條所列的重大明顯瑕疵吧,因為它不是內部委員會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6-07
請問CD為什麼能在訴願程序中補正?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6-10
CD是因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4條第2項之規定:前項第二款
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
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
Eden avatarEden2016-06-11
CD都在訴願程序中,故正確。
Eden avatarEden2016-06-12
謝謝樓上~!!
Emily avatarEmily2016-06-16
這題真難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