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持續效力的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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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我有個疑問一直想不通

下命處分:指命對相對人為特定之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的處分。
例如:納稅、徵兵及警察機關為維護秩序所為之各種處分。

另外一個觀念是有無具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

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形成處分、確認處分):係指用以設定、變更持續相當期間法
律關係之行政處分

無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下命處分):係指行政處分因一次而完成或終結。

我一直不懂所謂的一次完成到底是什麼意思
例如:A欠稅遭"限制出境",這表示只要A沒將欠稅繳清,將持續遭限制出境

徵兵處分,指役男需服兵役一段時間

上面舉例的都是下命處分,我的想法是他應該是具有持續效力,
"持續"不得出境、"持續"服兵役,但為何反而是不具持續效力?

一直想不通這個問題
懇請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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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22-09-28
欠稅繳清 服完兵役 VA的目的滿足(法律效果在物理世界
已完成),所以實質存續力消滅只剩下形式存續力(事件在
行政機關有記錄檔案封存),我自己是這樣理解的不對請
指正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2-09-30
名詞套錯當我沒講
Agatha avatarAgatha2022-09-28
所謂持續效力,應該是反覆發生效力的意思吧?這要討論,
會涉及到行政處分和法規命令的差異,會開花,你當持續性
行政處分是例外就好?
Hedwig avatarHedwig2022-09-30
像集會遊行的命令解散就是一次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