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力銀行告誰能幫幫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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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因社會經驗不足去到人力公司應徵起初先上個課說明了一個月會領多少薪水大概一天977因為我是100/12/20去上班的他說100/12/20~31的薪水在101/01/20可領到薪水因為他們薪水是58天才領一次我想說好反正我缺零用錢就答應去做了可是當初他說如果我們做到100/12/31可以領到八千多問題來了就在101/01/02當天早上7:30他說要開人事公司的小組會議我去開了他說公司制服要穿不穿每日扣一百我當下不想簽他卻恐嚇我不簽沒關係阿反正我有發給你了不川一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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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avatarPoppy2012-01-14
我沒記錯根據勞基法規定工作未滿3個月者可直接離職不需提前報備只要做好離職手續就好工作滿3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需7天前提出離職所以你沒犯法他們也沒辦法搞你要搞你就去勞基法反告回去去查一下勞基法看看裡面有無你需要幫助的問題http://forum.yam.org.tw/women/backinfo/career/law/...這是網址小弟也才剛出社會不久能幫則幫希望你好運...
Linda avatarLinda2012-01-16
若他門告你~~€你就請勞委會出面~~~因為協調過程他門都知道~~~你不會有事的~~~別怕~~~讓他告好了~~~若它門去告~~~你也可以再反告它們損害你名譽~~~~要來大家來~~~誰怕誰~~~這種公司不能姑息~~~~我支持你~~~~~以為說要上法院人家就怕阿?~~~笑死人了
Emily avatarEmily2012-01-17
版主你好:很多的人頭公司美其名叫人力銀行,你,不過是受害者之一.他要寄存證信函就讓他寄,沒啥做用的,頂多就是去法院過一場.你把上述的情況記錄下來再說一次而已.法官又不是笨蛋來的,他會看不出人頭公司在坑人嗎.而且,人頭公司就是要用存證信函這東西讓你產生害怕而不敢去公司.這樣子,他們又賺5000,既然是你自己勞力所得,又工作超過7天,怎可不拿.出社會就是要學會生存,是有很多陷阱,所以要停聽看.不過學一次經驗,下次你就不會再被騙了.如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