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後公司說多匯薪水要我歸還不然提告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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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nda
at 2011-04-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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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老闆以不適任為由把我資遣,說薪水算到月底沒有遣散費,後來有要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後來向勞委會詢問後說我99年4月14日任職到100年3月25日未滿一年遣散費可以領半個多月跟預告工資10天.跟老闆說明後老闆說會再給我遣散費.4月7號公司會計(老闆的姐姐)打電話來說薪水算錯多匯了2萬3給我要我歸還.查看帳戶公司匯了5萬2給我.5萬2扣掉多匯的2萬3剩下2萬9,我底薪2萬3加業績獎金跟汽車補貼1800,扣除勞健保跟遲到,在加上遣散費怎麼算都不會只有2萬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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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1-04-10T10:44
適用勞退新制年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最高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工作年資:99年4月14日任職到100年3月25日,11個月12天;平均工資:2.3萬元資遺費計算:(11/12)+(12/365)*0.5=(0.92+0.03)*0.5=0.480.48個基數*23,000元=11,040元預告工資10天=23000/30*10=7667元合計應領資遺費11040+7667=18707元3月份薪資計算到3/25=23000/30*25=19167元1.去公司算給我看以後需要馬上歸還嗎?還是能以需要再請人計算為由暫時不歸還?ANS:計��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1-04-14T12:14
已向勞工局申請協調,就由他們來處理。主要底薪是2萬3千元,但是扣繳憑單是2萬5千元。問題就在這,汽車補貼1,800元,您的汽車油錢的發票是給公司了嗎,還是自己對獎,如果發票給公司了,這部份不能算成您的獎金,因公司一帳兩用,可以一並向國稅局檢舉,有檢舉獎金。因公司拿了發票有在『營業稅』中,申報扣抵進項稅額,發票扣抵又再向您再加上『當作您的獎金』是不對的。另外就『薪資』部份,扣繳憑單應扣掉免稅額部份1,800元屬伙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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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1-04-14T03:45
事情別弄的太複雜去公司現場算有疑問也當場講真的有多給盡快還不然真會變成侵占遣散費是以底薪為依準獎金應該照常發放因為那是你在職時的工作表現獎金...Showmore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1-04-10T04:57
扣繳憑單是2萬5,當然是依這個為主到時候,你可以說有錢再還你吧!!

XP適合使用的防毒軟體(希望免費)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1-04-09T00:00
如題有沒有XP適合使用的防毒軟體我目前用小紅傘有效期限:2011/9/1如果小紅傘適合XP請問如何續約?

工作方面的事情現在覺得好失落...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1-04-09T00:00
我是女生。我現在大二,高中唸的是工科,大學才轉唸商,目前是唸企管(夜校),因為家境的關係,我早上一定 ...

新工作、卡債、扣薪1/3相關問題請教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1-04-09T00:00
個人卡債金額將近100多萬這幾年一直都找打工性質的工作或者藉由網拍賺取生活費所以前幾年從來沒報過稅..因為� ...

找工作沒信心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1-04-09T00:00
我22歲了..曾經做過7-11加油站,7-11要記的東西很多我一開始不是很容易就能適應,上不到三天就要站櫃檯,然而動作不 ...

大家都如何看待上班工作??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1-04-09T00:00
如題大家如何看待是當作工作渡日子,有份工作有收入就好還是興趣或其它??因為常有人說,工作要做自已有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