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後離職的時間 - 工作
By James
at 2014-04-21T00:00
at 2014-04-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我昨天被店長以迷迷糊糊不適任為由開除,要我做到月底幫忙盤點,之後離開。
第一個問題是,我的業績很好,迷迷糊糊是不是有點模糊的說詞?
第二個問題是,我可以不要做到月底嗎?這樣也領得到薪水跟業績獎金嗎?
第三個問題,到月底的話,我上班滿兩個月,這樣拿得到資遣費嗎?會留下被資遣的紀錄嗎?
第一個問題是,我的業績很好,迷迷糊糊是不是有點模糊的說詞?
第二個問題是,我可以不要做到月底嗎?這樣也領得到薪水跟業績獎金嗎?
第三個問題,到月底的話,我上班滿兩個月,這樣拿得到資遣費嗎?會留下被資遣的紀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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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All Comments
By Ina
at 2014-04-24T20:41
at 2014-04-24T20:41
以下言論 個人拙見 野人獻曝 敬請見諒
如題,依序回答您的三個問題,不過都是以個人經驗、觀點及推論
1. 業績很好,以迷迷糊糊不適任為由,是否為模糊之說辭?
我解:版大問的好。其實店長會這樣講(就是以這種奇怪的理由),原因
可能有下列幾種:其一;就使不想讓版大知道,真正原因為何,
故含糊帶過。其二:規章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若要請您離開,
可找出千百種理由。 其三:給彼此雙方一個轉圜的餘地,所以
隨便找的理由搪塞,總不能說是看不順眼、和同事相處不愉快
得罪某人、無法融入公司文化,這些傷人的字眼吧!。
2. 可以不要做到月底嗎?如此,可以領到薪水跟業績獎金嗎?
我解:如同求學般,上課到一半,或突然提前離席(沒有告知早退),
這樣算不算曠課?到底算不算,或許見仁見智,但不是我們
說了算,決定權在主事者身上。這樣,版大明瞭嗎?公司,
有公司的制度與規定,那也就是為什麼許多公司,不會在月底
發薪水,除非是做工讀或臨時的(算時薪),才或許有可能。
3. 上滿兩個月,可以拿到資遣費嗎?會留下資遣紀錄嗎?
我解:資遣費,絕對拿不到(照公司法而言,滿一年才有一個月資遣費)
若真的有,相信是老闆自己,掏腰包(且以不同名義或名目),
私底下包給你的(通常是惜才或交情夠好,才有可能)。既無資遣費
(一般而言)也不會有資遣紀錄(因為對他們而言,不算是被資遣的)
最後,仍有幾點須提醒版大:
第一:大部份的公司,都有所謂的適用期,從三天到半年都不等,
多數為三個月。在此期間,資方隨時可以用各種理由,請您離開,
遑論資遣費或業績獎金。
第二:不適任這三個字 ,就是資方給您的理由,其他前面加的許許多多
的形容詞,都是多餘的。他們的結論,就是不適合此項工作,故不任用。
真正的原因,毋須問主管,不是問不到,就是顧左右而言他。問問和您
共事的同事吧!當然要找交情好一點的,或許有一點可能,可以發現真相
第三:若無故不告而別,除了拿不到剩下的薪水外,亦有可能被列入
黑名單,日後若要從事相關行業,恐怕有困難,盼三思而後行。
以上(都市叢林 殘酷擂台 格鬥賽 會持續開打,做好準備吧!)
希能幫到您
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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