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革職了該怎麼辦 - 司機
By Kumar
at 2010-12-01T00:00
at 2010-12-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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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貨車司機 ,我11月25號我送貨到客戶那邊 ,客戶要求貨物要搬到4f(沒有電梯)
我因11月22號 ,從公司碼頭摔下來, 腰椎受傷休息一天, 然後11月24號才忍痛上班
11月25號 , 送貨就遇到客戶, 要求貨物搬上4f (一台約20多公斤)有7台
我便打電話,給主管說我沒辦法搬, 並告知它我腰跟腳,在痛沒辦法搬
它就跟我說, 今天如果,沒有把這一間貨物完成 , 就要我離職 ,我就說我沒辦法
我便把貨物載回去, 然後11月29號它就叫我簽一個文件, 內容大概是我因造成公司損失 要記我2大過免職 11月29號生效 我沒有簽便走了
我做了4年又6個月,這樣我可以,要求它給我,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書和
預告工資嗎?
我每個月要繳,給爸爸的生活費,跟媽媽癱瘓住療養院的錢, 壓力大到我都受不了
現在公司還這樣對我, 眾使我有錯就單單憑這點就可以將我革職嗎?
這樣也太無理了吧,我身體有傷又不是我沒傷不想搬的
有人可以告訴我,那麼有管道可以爭取到我的權益嗎?
我因11月22號 ,從公司碼頭摔下來, 腰椎受傷休息一天, 然後11月24號才忍痛上班
11月25號 , 送貨就遇到客戶, 要求貨物搬上4f (一台約20多公斤)有7台
我便打電話,給主管說我沒辦法搬, 並告知它我腰跟腳,在痛沒辦法搬
它就跟我說, 今天如果,沒有把這一間貨物完成 , 就要我離職 ,我就說我沒辦法
我便把貨物載回去, 然後11月29號它就叫我簽一個文件, 內容大概是我因造成公司損失 要記我2大過免職 11月29號生效 我沒有簽便走了
我做了4年又6個月,這樣我可以,要求它給我,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書和
預告工資嗎?
我每個月要繳,給爸爸的生活費,跟媽媽癱瘓住療養院的錢, 壓力大到我都受不了
現在公司還這樣對我, 眾使我有錯就單單憑這點就可以將我革職嗎?
這樣也太無理了吧,我身體有傷又不是我沒傷不想搬的
有人可以告訴我,那麼有管道可以爭取到我的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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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
All Comments
By Dinah
at 2010-12-03T18:18
at 2010-12-03T18:18
首先我想您在11月份受傷是否因為工作中必要性作業流程而受傷
如果是基本上你是屬於公傷
而公司在有保勞工保險的情況之下
必須支付您在公傷當中所之付的醫療費
甚至住院期間一切工資
而你所在意這是否屬非自願性離職
答案 是的
貴單位必須向勞委會提出資遣通報
而你也有權利向貴公司提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及資遣費
而在失業期間您所有的權利是
領取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
勞工如果符合失業給付請領資格,可於離職後檢附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並填寫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未能於該14日內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於翌日完成失業認定,並轉請保險人(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之發放標準,係按被保險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發給1個月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
最後您必須注意一點
依您文字敘述看來其實您與貴公司簽定的勞動契約並不合法
公傷造成無法工作辦法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依該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以免除繼續給付醫療期間工資補償之責任,惟雇主亦得按原領工資繼續補償。雇主選擇以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免除工資補償責任時,如勞工仍在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非有該法第十三條但書規定情形尚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同條第一款規定之醫療補償責任亦未免除。嗣後勞工醫療終止恢復工作,如經指定之醫院審定身體遺存殘廢,不堪勝任工作,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應依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強制勞工退休,退休金並應依同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但書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部分,雇主得就勞工保險已支付補償者主張抵充。雇主未為勞工申請勞工保險給付,各期原領工資補償有不足額給付情事,依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各不足額部分其給付請求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次查民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消滅時效因請求、承認及起訴而中斷,勞工請求原領工資補償經雇主承認者,時效因此中斷,而無時效進行之問題,僅生雇主如何履行債務之問題;若雇主對於勞工之請求不予承認時,勞工尚須依民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程序,於請求後六個月內起訴,始可視為時效中斷。
最後要提醒您的一點
您所簽訂的勞動契約很顯然不符勞基法
基本上這份勞動契約已經失效
而你首先做的必須是提出上述所說的
11月份受傷是否因為工作中必要性作業流程而受傷
剩下若有不解您可請洽各縣市勞工局或洽勞委會
希望能幫助到您
By Gilbert
at 2010-12-04T21:13
at 2010-12-04T21:13
By Robert
at 2010-12-05T04:45
at 2010-12-05T04:45
我不知道你住哪
不過你可以問一下你們縣市的勞工局
先上網查勞工局電話
搞不好要的到資遣費
不要放棄自己的權益
不過別忘了也要快找工作喔
上網查104人力銀行看看有沒有司機職缺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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