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會將訴訟法概要與訴訟法大意併班? - 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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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特4等的民、刑訴訟法概要是申論題。
司特5等的民、刑訴訟法大意是選擇題。

準備角度其實有不同之處,報考的考生也不像高普考行政科一樣重疊人數多。

但是聽說好像補習班界為了省成本,常常會併班上課(兩套課名,但是同一套上課內容
與時間地點師資)?

這種併班對相關考生而言,是不是不好的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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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20-05-28
補習班就是這樣,報名之前問清楚,覺得不喜歡就不要補
Erin avatarErin2020-05-28
純教五等的課也太慘了 不如拿法條自己背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5-28
為了 省成本 我開我的課 沒上你的事 時間很被牠們打亂
Adele avatarAdele2020-05-29
Erin avatarErin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