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告對方刑事和民事要準備什麼資料 - 醫生

Table of Contents

國88年8月5日生我兒子’當時我在成衣廠做書記’小孩是我婆婆在帶’結果在88年12月26日中午接到我先生的電話’告訴我說小孩在急診室急救’當我趕到時’看到小孩全身插著管子’醫生正在幫他打強心針和電擊’結果喧佈我的小孩還是救不起來’我心都碎了’我婆婆卻一直辯說他才剛出去吃個麵而已’因為我先生他怕我婆婆要對兒童福利法負起責任’就因為這樣我先生不敢告訴我小孩真正的死因’也因為這樣我先生既然拜託法醫在死亡証明書寫小孩��

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07-16
刑庭跟民庭有差喔!一般來說民事庭進行上有可能是準備程序或言詞辯論程序民事訴訟程序,兩造是原告及被告,通常可能有獨任法官(就是只有一個法官進行審判,只見於一審程序)通常會直接行言詞辯論程序,但是在程序中從陳述、爭點整理(整理爭執、不爭執事項)、聲請調查證據、調查證據、到辯論都來。如果是合議制(三個法官,見於二審程序),那會先有一位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進行兩造陳述、調查證據聲請、調查證據。三個法官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