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親等 - 考試Poppy · 2013-11-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民法971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甲和乙是夫妻 乙死亡後 甲跟乙的表妹丙結婚 請問甲跟丙結婚後 甲和乙的爸爸的親等 要從乙這邊算 還是要從丙這邊算?? -- 考試All CommentsJack2013-11-15乙死亡後,甲和乙父親的姻親關係仍存在。所以甲夫和乙Charlie2013-11-16父的親等要從乙這邊算Donna2013-11-16所以跟乙父親的親等是直姻一親等而不是旁姻三親等?Jacky2013-11-20那跟丙父親的親等要從哪邊算?Hardy2013-11-22應是直系姻親一親等。(§970)所以甲與丙為旁系姻親四親等Selena2013-11-26那甲丙結婚後 甲跟丙父親的親等是直姻一還是旁姻三?Steve2013-11-28姻親關係還再的話還可以結婚嗎?Candice2013-11-29甲和乙的父親間直姻一的關係不因乙死亡而消滅Ida2013-11-29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甲跟丙的關係為旁姻四 輩分相同 故可以結婚。Valerie2013-11-30甲跟丙父間的關係為 直姻一。Thomas2013-12-03謝謝su大George2013-12-06記得在工作上搞這親等搞到快瘋掉,su大真強John2013-12-08其實我寫的跟Ap大差不多 XD 希望能快點考上! 一起加油!!Ula2013-12-10沒錯^^Related Posts英文文法會計 應收票據問題民法980媽媽拼國考之書單分享&日常準備國營考試計算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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