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餐飲的PT,
一開始老闆娘是說以時薪120給我,
但是是口頭上的承諾,
結果2個禮拜後因為小孩突然生病發燒疑似長水痘,
身上長滿一顆顆的膿胞,
我打了2通電話給老闆,
他沒接也沒回,
我傳了簡訊跟他們說我要請假,
第二天帶小孩去看醫生,
醫生說有可能是腸病毒,
需要觀察,
於是我又打了2通電話給老闆,
他又不接也不回,
我又傳了簡訊給他,跟他說我要離職。
到下個月4號我打電話告知他們說我5號要領薪資,(店裡原本就是5號發薪)
老闆卻回我說他沒收到訊息只看到未接來電2通,
所以她們夫妻倆要考慮是否讓我領薪資,
要我6號再打電話詢問,
因為店裡生意不是很好,
我顧慮她們還要發其他在職人員薪資,
可能資金短缺,
所以6號早上,我打電話詢問,
她們卻回我你不能想要怎樣就怎樣,
你這樣沒辭職就不來算曠職,
我們沒扣你薪水你還打來要領薪。
隔一小時後我爸爸陪我去領薪,
他們卻對我爸爸說他們只看到請假簡訊,
沒有未接來電。
我爸爸跟他說我店裡地址在xxxxxxxxxx,我做卡拉ok的。
我也是做老闆的人,
人家做多少本來就因該拿多少,
再說員工若今天沒跟你講離職,
到了上班時間沒出現你們不是應該打個電話詢問是否發生事故或是有什麼事發生。
結果老闆娘卻回她又不是皇太后,
我還要打給她請她來上班還要向她請安啊!
老闆,你做老闆的我看你們家裡應該不缺錢啊~
我爸:小孩子今天出來賺錢算時薪的,
就是缺錢要顧小孩才來領錢阿⋯
小孩就是生病到醫院所以才離職,
又不是說故意不上班。
然後老闆卻在後面嗆我爸爸說不用在那邊說啦xx地區我也很熟啦⋯
我爸爸就說不然我們請警察處理,
老闆娘就說她在這邊也沒做的很好啊,
我還要扣她曠職ㄟ,勞基法我很熟。
於是我就回了她~
難道要跟你們一樣把掉到地上的食物給客人、把夾過蟑螂的夾子拿來夾客人要吃的東西還有把ㄍㄡˊ到髒東西的沙拉跟蕃茄醬在ㄍㄡˊ回罐子裡才叫做的好嗎?
(因為我只有這個被她們嫌過浪費,做的不好)
老闆娘:你不能要怎樣就怎樣啦,你這樣怎樣做媽媽,脾氣差成這樣,我做生意做了那麼久不能這樣啦,曠職我都沒跟你算了⋯⋯年紀輕輕就這樣,長的漂亮有什麼用⋯。
我爸爸:要扣多少給你扣,你算。
老闆娘:不能說突然來領就來領啊~
我:我前天有打電話跟老闆說我要來領,他說今天的。
老闆:⋯⋯⋯⋯⋯⋯⋯⋯⋯⋯
老闆娘:我不知道啊~你15號再來。
之後有客人來⋯⋯⋯
老闆娘就故意很大聲的說:你們開酒店的來欺負我們早餐店⋯
我:我是來領薪水那來的欺負?
今天你確實的發薪給我我們那會有爭議?
老闆娘:你就是故意不來上班故意害我們忙,
想讓我們生意做不下去,你明知道禮拜日我們客人很多,你還故意這樣!
現在還想要來領薪水!你又不是皇太后⋯
我當客人的面拿出了我女兒看醫生的證明,還有那天長滿膿胞的雙腳的照片,
跟她說:這是我真的有事不能上班的證明,
我沒故意想害你們忙,也沒找藉口理由,
是真的事情太突然。
她:你曠職我還要給你薪水⋯⋯⋯⋯⋯⋯⋯⋯
(一堆不想讓我領錢的藉口跟理由又一直不斷的説⋯⋯⋯)
我們也不想再爭論於是準備報警處理,
老闆在後面很大聲的喊~你下午2點再來啦~
於是我下午2點再過去⋯
她們給我的時薪變110後再打8折~!!!!!
我:不是説時薪120嗎?怎麼變110又打8折?
老闆娘:你這樣還想領120?我們公司有我們公司的程序,你就要照我們走!
老闆:而且你交接程序也沒辦理。
(我在店內沒一定的負責區塊,大多是協助印傭烤麵包、塗沙拉果醬、做吐司,
或是幫忙接電話,倒飲料。)os 我不懂我該交接什麼.也沒新進員工阿~
當下我有帶小朋友,我也不想再吵,
領了被扣2000的薪水(等於做3~5天),
越想越不甘願,
所以想問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一開始老闆娘是說以時薪120給我,
但是是口頭上的承諾,
結果2個禮拜後因為小孩突然生病發燒疑似長水痘,
身上長滿一顆顆的膿胞,
我打了2通電話給老闆,
他沒接也沒回,
我傳了簡訊跟他們說我要請假,
第二天帶小孩去看醫生,
醫生說有可能是腸病毒,
需要觀察,
於是我又打了2通電話給老闆,
他又不接也不回,
我又傳了簡訊給他,跟他說我要離職。
到下個月4號我打電話告知他們說我5號要領薪資,(店裡原本就是5號發薪)
老闆卻回我說他沒收到訊息只看到未接來電2通,
所以她們夫妻倆要考慮是否讓我領薪資,
要我6號再打電話詢問,
因為店裡生意不是很好,
我顧慮她們還要發其他在職人員薪資,
可能資金短缺,
所以6號早上,我打電話詢問,
她們卻回我你不能想要怎樣就怎樣,
你這樣沒辭職就不來算曠職,
我們沒扣你薪水你還打來要領薪。
隔一小時後我爸爸陪我去領薪,
他們卻對我爸爸說他們只看到請假簡訊,
沒有未接來電。
我爸爸跟他說我店裡地址在xxxxxxxxxx,我做卡拉ok的。
我也是做老闆的人,
人家做多少本來就因該拿多少,
再說員工若今天沒跟你講離職,
到了上班時間沒出現你們不是應該打個電話詢問是否發生事故或是有什麼事發生。
結果老闆娘卻回她又不是皇太后,
我還要打給她請她來上班還要向她請安啊!
老闆,你做老闆的我看你們家裡應該不缺錢啊~
我爸:小孩子今天出來賺錢算時薪的,
就是缺錢要顧小孩才來領錢阿⋯
小孩就是生病到醫院所以才離職,
又不是說故意不上班。
然後老闆卻在後面嗆我爸爸說不用在那邊說啦xx地區我也很熟啦⋯
我爸爸就說不然我們請警察處理,
老闆娘就說她在這邊也沒做的很好啊,
我還要扣她曠職ㄟ,勞基法我很熟。
於是我就回了她~
難道要跟你們一樣把掉到地上的食物給客人、把夾過蟑螂的夾子拿來夾客人要吃的東西還有把ㄍㄡˊ到髒東西的沙拉跟蕃茄醬在ㄍㄡˊ回罐子裡才叫做的好嗎?
(因為我只有這個被她們嫌過浪費,做的不好)
老闆娘:你不能要怎樣就怎樣啦,你這樣怎樣做媽媽,脾氣差成這樣,我做生意做了那麼久不能這樣啦,曠職我都沒跟你算了⋯⋯年紀輕輕就這樣,長的漂亮有什麼用⋯。
我爸爸:要扣多少給你扣,你算。
老闆娘:不能說突然來領就來領啊~
我:我前天有打電話跟老闆說我要來領,他說今天的。
老闆:⋯⋯⋯⋯⋯⋯⋯⋯⋯⋯
老闆娘:我不知道啊~你15號再來。
之後有客人來⋯⋯⋯
老闆娘就故意很大聲的說:你們開酒店的來欺負我們早餐店⋯
我:我是來領薪水那來的欺負?
今天你確實的發薪給我我們那會有爭議?
老闆娘:你就是故意不來上班故意害我們忙,
想讓我們生意做不下去,你明知道禮拜日我們客人很多,你還故意這樣!
現在還想要來領薪水!你又不是皇太后⋯
我當客人的面拿出了我女兒看醫生的證明,還有那天長滿膿胞的雙腳的照片,
跟她說:這是我真的有事不能上班的證明,
我沒故意想害你們忙,也沒找藉口理由,
是真的事情太突然。
她:你曠職我還要給你薪水⋯⋯⋯⋯⋯⋯⋯⋯
(一堆不想讓我領錢的藉口跟理由又一直不斷的説⋯⋯⋯)
我們也不想再爭論於是準備報警處理,
老闆在後面很大聲的喊~你下午2點再來啦~
於是我下午2點再過去⋯
她們給我的時薪變110後再打8折~!!!!!
我:不是説時薪120嗎?怎麼變110又打8折?
老闆娘:你這樣還想領120?我們公司有我們公司的程序,你就要照我們走!
老闆:而且你交接程序也沒辦理。
(我在店內沒一定的負責區塊,大多是協助印傭烤麵包、塗沙拉果醬、做吐司,
或是幫忙接電話,倒飲料。)os 我不懂我該交接什麼.也沒新進員工阿~
當下我有帶小朋友,我也不想再吵,
領了被扣2000的薪水(等於做3~5天),
越想越不甘願,
所以想問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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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薪120給我,但是是口頭上的承諾】:要檢舉他最好有承諾證明,技巧性再吵一架錄音也可,不然時薪120是沒辦法討到,因為它已經超過政府規定換算的基本時薪109元,給109元就不違法。
二、【時薪變110後再打8折】:時薪88元這就有基本時薪規定21元差額,是可爭取的,有領取證明最好,沒有檢舉後換老闆提出證明。
三、【沒辭職就不來算曠職,我們沒扣你薪水你還打來要領薪】:這是違法的!都有請假電話簡訊證明,雖未被同意,但人之常情急難也不能體諒,不做也罷!【有工作就有錢領】勞基法根本沒有規定曠職解職或自動離職,就沒薪水可領,就算老闆因此原因造成損害也要證明採民事求償,與薪資支付無關。所以只要你有工作就要依約定給薪資,就算你只工作一個小時,也一樣,除規定項目可扣款,倒扣該有薪資又是違法。
四、【勞基法我很熟】:那更應該依規定給薪多少就是多少。 五、【你們開酒店的來欺負我們早餐店】:職業不分貴賤尊卑,有侮辱名譽嫌疑。
六、【公司的程序你就要照我們走】:公司工作規則與一般規定,牴觸法令無效。
七、【交接程序也沒辦理】:勞動基準法第16條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規定,妳上班未滿3個月只是人情道義,法令沒規定妳要交接期或交接程序如何。
八、民法126條工資請求權五年有效,真領不到差額,糾紛時,以可以證明你在那間早餐店服務及違規事證,申訴所在地勞工局勞動基準科、勞動檢查機構。九、參考:(一)勞動基準法第 2 條 1、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2、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二)第 21 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三)第 23 條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 給二次;按件計酬者亦同。(四)第 26 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五)第 27 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六)細則:第 9 條 依本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七)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調整後,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19,047元,每小時為109元。
十 、勞雇默契很重要,相互容忍溝通協調,才能解決紛爭,執著法令規定的條文,只是更疏離。
補充建議:這裡不是專業法令諮詢或勞工、勞檢主管機關,參考就好。
如果:您有小孩未滿六歲,而家裡沒錢,夫妻工作不順 (兩夫妻聚少離多)
那就一定是小孩名字取錯!
經常可以在報章雜誌看得到,很多家庭出問題,小孩都在0.~6歲之間,
{有些夫妻甚至還在懷孕,就生離死別!}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 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
新生兒命名,關係著一個家庭六年之內感情、錢財、事業的成敗.
我們全家人的名字,都是他改的.覺得很好才幫您推薦喔!
給您幫我們改名字老師的聯絡方式!
網址 ppt.cc/V1kS
ppt.cc/J-Ud {←複製及貼上瀏覽 }
很多人很冤”花了錢改錯名字,自己還不知道!
所以許多人一輩子諸事不順,到處求神問卜、算命改運,還是事與願違.
也很多朋友辛苦一輩子,不知道是改錯名字的關係,或是自己名字不好影響!
我們家在台北中和開鐵工廠的,三四年前生意很不好,沒什麼工作,也沒麼訂單,工廠開銷幾乎都打不過,我們夫妻倆也是常常為了錢,為了小孩吵架,婚姻都快出問題了,日子過的很苦!
長時間心情很低落,所以到處求神問卜,算命問神改命改運的,浪費很多時間,花了很多錢,但是最後都沒改變沒效果.
後來在網路上,有位網友在介紹老師.說很厲害!
我也是先用電話請教,他說我們小孩的名字取錯,公司名字也不好....等等.
家運才會這麼不好!
後來我和老公商量,請老師來幫我們!
之後我們夫妻倆相信老師,全家的名字都改,還有工廠的風水也照老師的指點.
做了改變!{這幾年工廠的訂單及工作都很順.}
真的有變好,我才會介紹給人!
請他依勞基法補足薪資
否則
你會向勞工局及勞檢處檢舉
上網收尋 my權益itm
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
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
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
感謝他們熱心幫忙 希望對你有所幫忙
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 謝謝
可能老闆他們很有經驗,所以乾脆不接,看你會不會來?
也可能他們在忙,就沒接聽
你可能也無法親自過去
但是這樣傳簡訊告知離職確實不妥
應該抽個時間親自過去,小孩先請人代看一下
造成他們工作困擾也是實情
曠職就是不計薪,但是不能這樣扣錢
最低時薪109
你可以申訴工作地勞工局,請他們協助
因為你有小孩
若你是單身,建議你要找有勞健保的工作,不然小孩需要看診會很麻煩
那印傭到底怎麼回事?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