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扶助 幫勞工多爭取2.6億 - 求職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0-09-14T02:31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CZcQ9C7 ]

作者: Lu7Lu7 (ψ-(._. )>) 看板: part-time
標題: [新聞] 訴訟扶助 幫勞工多爭取2.6億
時間: Tue Sep 14 01:59:32 2010

第一篇舊聞內文的最底部份

對很多勞工很有幫助

希望大家看到這篇可以多加利用

============== 擷取第一篇舊聞內容:

王如玄表示,未來,勞委會仍將持續推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只要是雇主違法解
僱、資遣、勞保未投保或以多報少、職業災害未依法補償或賠償及工會幹部遭不當解僱時
,請撥全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線電話(02)6632- 8282向法扶基金會提出免費律師申請
提供法律諮詢、撰狀,甚至陪勞工朋友上法院打官司,以期能有效保障勞工權益。

============== 擷取第二篇舊聞內容:

九五聯盟成員翁百成指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一天工作時數8小時,加班後頂多只能達
到12小時,而且依法在加班時間須給予薪資1.33倍至1.66倍的加班費。但是調查結果,
73%的打工族都未曾領過加班費。

另外,高達70%的打工族在工作期間並未享有勞健保和6%的退休金,九五聯盟表示,
用5人以上的單位依法必須強制為員工投保勞保,但是打工青年多半沒有勞保,沒有社會
保險提供職災發生時的保障。沒有提撥退休金則會影響打工族的工作資歷和退休金,嚴重
影響勞動權益。


謝同學說,打工前面試時雇主只會告訴工讀生何時開始上班、薪水和基本規定,根本沒提
勞健保問題,他也對勞動權益不了解。九五聯盟也指出,有些人力派遣公司雖然會幫勞工
保勞健保,但是會要求勞工自行出錢,而非雇主負擔。


雇主扣薪 違反勞動法


68%打工族遇到雇主明訂各項罰則,不過扣薪規則其實違反勞動法令,例如打破盤子必須
賠錢、在薪水中扣掉保證金和制服費用等,都屬於違法範圍。九五聯盟成員陳伯謙表示,
許多工讀生打破盤子,這種情況雇主可以在月底績效考核中明訂罰則,但不能在失誤當下
就以扣薪懲罰員工,否則就違法。也有不少店家要求員工須先繳交保證金和制服費,以知



轉載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3/135/2ccdd.html

訴訟扶助 幫勞工多爭取2.6億

新頭殼newtalk 2010.09.03 謝莉慧/台北報導


勞工與資方打官司,常因聘不起律師敗訴,勞委會自去年2月推出「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
案」,開辦以來到今年6月,共16個月,扶助3,748位勞工進行訴訟,估計可替這些勞工爭
取到新台幣2億6千多萬元。


勞委會今(3)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開辦成效。


主委王如玄表示,在「勞扶專案」實施前,勞委會輔導的勞資訴訟案件每月約8件,實施
後增加到每月234件,較以往大幅成長29倍,目前已有1,421位勞工訴訟官司已結案,其中
83%案件之裁判結果對勞工有利,這些勞工包括發生職災、拿不到資遣費、違法解僱及未
給付退休金等。


出席記者會的許姓女性勞工表示,她原本在1家工廠擔任會計職務達32年,期間公司雖曾
轉換經營者,但她持續受僱;不過,公司為規避給付退休金,以暫時歇業為由將她資遣,
並自公司轉換經營人時間起算,只願給她21個月資遣費。


許女士說,她原先以為雇主違反勞基法第20條規定明顯,只委請律師寫訴訟狀,結果敗訴
。之後到勞委會尋求幫助,才得知勞扶專案並申請律師協助,獲得勝訴,雇主需再支付她
24個月退休金。


另一位沈姓小姐表示,公司違法資遣,讓她丟了工作,官司一打就是8年,還好有勞委會
的協助,減輕經濟上的負擔。


法扶會台北分會陳金泉律師表示,勞工遭受雇主違法侵害權益時,可以先收集證據並向勞
委會或法扶會詢問,瞭解相關法律規定,並積極與雇主協商,仍無法改變時,再向法扶基
金會提出申請,千萬不要慌張。


陳金泉表示,勞資訴訟中,勞方通常處於極弱勢一方,主要原因要是自掏腰包打官司;與
資方通常已聘有法務人員、律師準備隨時打官司,經費由公司、股東支付,處於不對等狀
態。


王如玄表示,未來,勞委會仍將持續推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只要是雇主違法解
僱、資遣、勞保未投保或以多報少、職業災害未依法補償或賠償及工會幹部遭不當解僱時
,請撥全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線電話(02)6632- 8282向法扶基金會提出免費律師申請
提供法律諮詢、撰狀,甚至陪勞工朋友上法院打官司,以期能有效保障勞工權益。
名咖啡連鎖店85℃為例,便要求工讀生必需預繳保證金和制服費。


根據九五聯盟的統計,半數以上店家都屬違法,而且未替打工族投保勞健保的雇主中,
76%也沒有給付加班費;未給予基本工資的雇主中,3/4以上也沒有提供勞健保,可見違法
雇主多有兩項以上違法情況。


九五聯盟提醒打工族,雇主最常使用的三大奧步分別是:試用期薪水較低、片面制定規則
扣薪,以及繳交制服費和預扣薪水做為違約金等。林柏儀提醒打工族,工讀生與一般勞工
僅有薪資計算方式與工作時間有所不同,其他的勞動權益都是相同的,雇主不應該閃避對
工讀生的責任。另一方面,九五聯盟也呼籲勞委會,必須主動進行勞動檢查,對違法店家
進行裁罰,保障打工青年的權益,而非只是在媒體上要大家小心別受騙而已。



轉載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9/131/2a370.html

暑假打工 當心雇主扣薪奧步

台灣立報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暑假是青年學子打工旺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28日公布一項網路問卷調查結果,
指出5項打工族常見的勞工權益損害情況。九五聯盟執行委員林柏儀表示,
連續3年,九五聯盟都曾向勞委會提出調查結果,要求主管機關主動進行勞動檢查,
但仍有半數以上店家違反勞基法,導致打工族權益受損。
九五聯盟呼籲打工族注意自身勞動權益,要求勞委會負起責任主動檢查,開罰違法店家。


九五聯盟調查發現,青年打工族最容易遇到雇主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的情況,曾有3、4年打
工經驗的謝同學從事的多半是餐飲服務業,曾經在一間飯店打工連續14個小時,卻沒有拿
到加班費。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公布針對打工族所做的打工條件調查結果,呼籲打工族應小心留意雇
主的打工條件,以防權益受損。圖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林伯儀(右)及打工族謝
同學(左)。(圖文/黃政倫)


7成打工族沒領加班費


九五聯盟成員翁百成指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一天工作時數8小時,加班後頂多只能達
到12小時,而且依法在加班時間須給予薪資1.33倍至1.66倍的加班費。但是調查結果,73
%的打工族都未曾領過加班費。


另外,高達70%的打工族在工作期間並未享有勞健保和6%的退休金,九五聯盟表示,
用5人以上的單位依法必須強制為員工投保勞保,但是打工青年多半沒有勞保,沒有社會
保險提供職災發生時的保障。沒有提撥退休金則會影響打工族的工作資歷和退休金,嚴重
影響勞動權益。


謝同學說,打工前面試時雇主只會告訴工讀生何時開始上班、薪水和基本規定,根本沒提
勞健保問題,他也對勞動權益不了解。九五聯盟也指出,有些人力派遣公司雖然會幫勞工
保勞健保,但是會要求勞工自行出錢,而非雇主負擔。


雇主扣薪 違反勞動法


68%打工族遇到雇主明訂各項罰則,不過扣薪規則其實違反勞動法令,例如打破盤子必須
賠錢、在薪水中扣掉保證金和制服費用等,都屬於違法範圍。九五聯盟成員陳伯謙表示,
許多工讀生打破盤子,這種情況雇主可以在月底績效考核中明訂罰則,但不能在失誤當下
就以扣薪懲罰員工,否則就違法。也有不少店家要求員工須先繳交保證金和制服費,以知
名咖啡連鎖店85℃為例,便要求工讀生必需預繳保證金和制服費。


根據九五聯盟的統計,半數以上店家都屬違法,而且未替打工族投保勞健保的雇主中,
76%也沒有給付加班費;未給予基本工資的雇主中,3/4以上也沒有提供勞健保,可見違法
雇主多有兩項以上違法情況。


九五聯盟提醒打工族,雇主最常使用的三大奧步分別是:試用期薪水較低、片面制定規則
扣薪,以及繳交制服費和預扣薪水做為違約金等。林柏儀提醒打工族,工讀生與一般勞工
僅有薪資計算方式與工作時間有所不同,其他的勞動權益都是相同的,雇主不應該閃避對
工讀生的責任。另一方面,九五聯盟也呼籲勞委會,必須主動進行勞動檢查,對違法店家
進行裁罰,保障打工青年的權益,而非只是在媒體上要大家小心別受騙而已。


話說台灣立報不曉得是否為很照顧勞方的媒體?


--
Tags: 求職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0-09-15T22:21
打工兼職也適用嘛 @@!?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0-09-17T21:14
當然囉!

台北高職(商業類)家教/女/26/兼職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0-09-13T22:24
一﹑年齡/性別(必填):26/女 二﹑地點(必填):台北 三﹑學經歷:台灣科技大學 四﹑求職工作(必填):商業類(會計、經濟…等) 五﹑可工作日期(必填):隨時 六﹑希望待遇(必填):面議 七﹑聯絡方式:站內寄信 八﹑求職有效期限(必填):徵到為止 - ...

高雄/楠梓區/20歲/工讀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0-09-13T21:46
一﹑年齡/性別(必填):今年滿20歲/女 二﹑地點(必填):高雄 楠梓區 三﹑學經歷:海洋科技大學二年級 四﹑求職工作(必填):工讀可做的工作 五﹑可工作日期(必填):從現在起 因為還是學生,希望可以找到時間可彈性選擇的工作 六﹑希望待遇(必填):依照一切法律上的規定 七﹑聯絡方式(必填,請盡 ...

台南市OR永康市/女/25/正職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0-09-13T21:36
一﹑年齡/性別(必填):25/女 二﹑地點(必填):台南市全區或永康市 三﹑學經歷:國立台北大學經濟系 服務業3年 安親課輔1年 四﹑求職工作(必填):業務助理or 行政助理 五﹑可工作日期(必填):2010/11/1 六﹑希望待遇(必填):扣除勞健保 ...

台北板橋/男/25/正職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0-09-13T19:45
一﹑年齡/性別(必填):25/男(役畢) 二﹑地點(必填):板橋市 三﹑學經歷:德霖技術學院餐旅管理系(二技部)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派報生 遊戲測試顧問 四﹑求職工作(必填):正職(行政 軟體測試皆可 保險業務類勿來) 五﹑可工作日期(必填):立即上工 六﹑希望待遇(必填 ...

桃園/女/24/正職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9-13T19:16
一﹑年齡/性別(必填):24/女 二﹑地點(必填):桃園縣中壢市 三﹑學經歷:元智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快樂史麥爾/計時人員 珠心算才藝班/助教 多益TOEIC/725分 四﹑求職工作(必填):行政助理/業務助理/會計助理 五﹑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