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禮拜就要道新公司報到
當初與主管談好的薪水為35k
並未再多做其他解釋(例如扣除勞健保實領等問題)
今天因有其他事進了公司一趟
人事交給我報到前需攜帶的文件
當下沒有多看就放進口袋
回家後發現:
新進人員3個月試用 期間月薪35k整(內含全勤2000 交通津貼1000)
專業考核第一個月:核發本薪
專業考核第二個月:核發本薪 交通津貼 全勤獎金 專業加給
意思是說我進公司後第一個月只能領32k??
第二個月之後才有35k再+專業加給嗎?
如果是
主管當初這部分也沒說明
現在看到當下心情也不是很舒服
我在想是不是要反應給主管請他解釋更清楚些
如果是 該如何開口委婉又不會被吃死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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