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的~我在這一家公司上班快四年了今年老板突然成立新的公司行號,把舊的行號註銷所以就變成下列的情形:我在2008/11/1進公司2012/7/11公司註銷統編,退保2012/08/22新公司行號成立2012/09/10才辦理加保想請問各位大大:1.去健保局時,承辦人員說七月分的健保區公所會寄到我家,那請問這費用要請老板付幾成呢?(因為事實上斷掉期間我還是在此公司上班)2.勞保的部分承辦人員說只能從9/10開始保,那中間斷掉的期間可以以後離職的時候叫老板延後時��
該如何計算勞健保費用?20點(在同一公司只是換統編)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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