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會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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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者。被人拿利器刺傷。請問到解委員會,與對方談和解,談求償的部分,因為我受的傷,使得我幾個月無法繼續工作,而我在醫院給醫生開的驗傷單上,並沒有註明需要休養的時間,只有受傷部位的敘述。我如果請我上班的公司開立薪資證明,能獲得我無法工作這段時間的賠償嗎?
還有剩下三天我六個月的追溯期就要到了,現在的我該怎麼做?直接去地方法院遞狀紙告他傷害會比較好嗎?
我不清楚對方有沒有誠意和解。這段時間都沒有聯繫,為了這事情,我沒有一天睡得好,也不曉得怎麼解決。希望了解法律的人可以替我解答,麻煩各位了,謝謝!
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的關心。但如果要提告,程序是甚麼,還有要準備哪些文件呢,需要回原本的警局拿報案三聯單嗎?還有對方對我傷害的利器,何時用的到當為物證呢...
至於狀紙的格式...地方法院的服務人員知道我需要的是哪一種嗎...
如果他同意到調解委員會和解,那樣的場合需要薪資證明或是他對我造成傷害的器具嗎?
請求各位幫忙,我真的很困擾。也真的很謝謝各位。

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0-09-21
傷害罪屬刑事告訴乃論罪
被害人須於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告訴訴
否則就喪失權力
你應盡快於期間內向法院提起告訴
要不然,期限一過,說什麼都沒有用
你應以提告行事傷害及附帶民事賠償方式申告
驗傷單就足以證明告訴傷害之事實
至於你無法繼續工作的時間
最好是請醫師再開一張證明
不過通常醫師都不願意開
你也可以拿醫院就診紀錄(如掛號單,藥單,醫院有開給妳的收據等等)
再加上公司上班情形的證明
就能證明妳因傷有多久無法工作
對方是否有誠意,這你暫且不用管
法律上該做的保全措施,你要先做(就是提告)
萬一對方只是一時之誠意,用拖延戰術
等你追溯期過後,再與你翻臉
屆時你求訴無門,你將如何?
若要求償,理應盡快提告
2010-09-20 05:47:05 補充:
時間已經快到了
因此妳先拿醫院之驗傷單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
法院會幫妳受理
需要何種文件於開庭時檢察官要求時
於下次開庭時再補上
如果上調委會,這表示對方已承認犯行
有無證據,倒在其次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9-20
既然只剩三天追訴期就到了,那你還等什麼??
當然是先去提告阿!
提告之後對方自然會來跟你談和解滴
等你追溯期一過,對方肯定不會理睬妳的
(都沒自動跟你聯繫,你想這樣會有誠意嗎?)
祝順心如意唷 如風
Queena avatarQueena2010-09-20
為什麼被刺傷 ?
Andy avatarAndy2010-09-22
1.你不只可以訴請勞動薪資損失,還能購訴請懲罰性賠償
2.你可以告他傷害罪,也能告殺殺人未遂罪喔
再調解委員會沒調解成,那就直接到法院遞狀控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