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旅館業當房務 薪水約有4萬
做3休1 每天12小時
目前請一天特休 要被扣119x11=1309
4萬薪水 是包含底薪好像20000多 全勤2000 剩下都是算加班費
老闆是說 被扣的是加班費 因為你請特休沒來 所以只是沒算加班費給你
因為勞基法規定 特休一日是以8小時計算 一天上班12小時
所以請一天特休 扣12小時特休時數
還要再扣119x11(小時)的加班費 ps:11小時 因為1小時是休息時間
請問一天特休 被"扣回"加班費1309 是不是不合理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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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3休1 每天12小時
目前請一天特休 要被扣119x11=1309
4萬薪水 是包含底薪好像20000多 全勤2000 剩下都是算加班費
老闆是說 被扣的是加班費 因為你請特休沒來 所以只是沒算加班費給你
因為勞基法規定 特休一日是以8小時計算 一天上班12小時
所以請一天特休 扣12小時特休時數
還要再扣119x11(小時)的加班費 ps:11小時 因為1小時是休息時間
請問一天特休 被"扣回"加班費1309 是不是不合理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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