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月份朋友因為個人問題沒有工作可以做,好心的友情贊助之下,我和姐姐同意讓他來我們所加盟的便利商店上班~一開始在念他在7-11工作了兩年,而且自己北上工作,很不容易,所以談月薪兩萬六給他,工作期間發現他許多的問題~他是大夜班的人員例如:1他會拿客人所捐贈的發票,我們已告知過他,不可以這樣子做,第一次拿去對獎,沒有中還說他拿的太少,後來就更誇張的再拿一整個發票箱整理發票收到自己口袋2當初開會時己說明過,如果蹺
請到爛員工,如何是好?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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