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的是黎台大司律班的刑訴
本來在報名之前看看舊文都是讚聲居多
試聽過的感覺也挺不賴
但現在上課卻覺得很徬徨
老師是依照實務運作順序來上課
但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一、
現在這一章用到的概念居然在後幾回課才會上到!
要是有補充就還好
但更多的是說「這之後還會詳細說明,所以先看過就好」
造成內容東一塊西一塊
二、
在美日德&實務見解裡殺進殺出
卻沒有建立一根體系的骨幹
就像在沒有地圖的情況下就把你丟進森林裡一樣
請問這到底是因為刑訴課程本來就是這樣上
只是還卡在撞牆期?
還是我的問題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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