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有關車禍後調解賠償金問題 - 工作
By Callum
at 2010-06-17T00:00
at 2010-06-1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在五月初發生車禍,我是騎機車對方是開車
當時我看後照鏡沒有車子,打了方向燈準備左轉進去小路
那個小路沒有紅路燈,所以等於我要經過禁止機車的道路上
但是後來我們就相撞,我人是昏迷送醫的
醒來後才發現自己頭縫了11針,嘴巴縫4針,左側多處擦傷,門牙破裂
對方在我急診的時候,看了一下人就走了
第二次來看的時候,我人還在醫院就要我簽和解書
連個基本的紅包還壓壓驚都沒有,還要我簽
一句一切交由保險公司來解決,對方才放棄。
一個月過後,鑑定報告出來
對方未發現有過失...
我傻眼,因為那個路口沒有監視錄影器,對方也沒有煞車痕
重點是我們相撞的點,到我人飛出去掉下的那個點,已經有一段距離...
等他停車的那個點,整個就是差超遠的。那代表說他車速一定很快,不敢有煞車痕,只好放慢速度在煞車。
而且,對方曾經再醫院跟我說過一句話,只可惜那時候沒有錄音
對方說我開車沒有看到你,可是我朋友坐在副駕有看到你騎的機車一直靠過來!! (( 納悶..為什麼你們有看到我,為什麼不放慢速度或按喇叭?? ))
現在,鑑定報告出來對我很不利
再來也要準備上調解委員會作調解的部份。
1.我想知道怎麼去解決對我比較好??
2.我可以要求賠償的金額嗎??那大概可以要求多少??因為我的臉到現在還是有明顯的疤痕在。
3.醫藥費對方保險應該會支付嗎??那我機車其實沒什麼大礙,只是CUXI的殼都刮傷,後座踩的踏墊壞一個,我想要整個殼都換掉,我可以要求這方面的賠償嗎?
4.還有我因為車禍到現在沒有工作,這個損失也可以要求賠償的部份嗎??
可是我是今年畢業的,所以工作是工讀的部份,這樣可以嗎??
謝謝各位大大,麻煩你們幫我解答!!
當時我看後照鏡沒有車子,打了方向燈準備左轉進去小路
那個小路沒有紅路燈,所以等於我要經過禁止機車的道路上
但是後來我們就相撞,我人是昏迷送醫的
醒來後才發現自己頭縫了11針,嘴巴縫4針,左側多處擦傷,門牙破裂
對方在我急診的時候,看了一下人就走了
第二次來看的時候,我人還在醫院就要我簽和解書
連個基本的紅包還壓壓驚都沒有,還要我簽
一句一切交由保險公司來解決,對方才放棄。
一個月過後,鑑定報告出來
對方未發現有過失...
我傻眼,因為那個路口沒有監視錄影器,對方也沒有煞車痕
重點是我們相撞的點,到我人飛出去掉下的那個點,已經有一段距離...
等他停車的那個點,整個就是差超遠的。那代表說他車速一定很快,不敢有煞車痕,只好放慢速度在煞車。
而且,對方曾經再醫院跟我說過一句話,只可惜那時候沒有錄音
對方說我開車沒有看到你,可是我朋友坐在副駕有看到你騎的機車一直靠過來!! (( 納悶..為什麼你們有看到我,為什麼不放慢速度或按喇叭?? ))
現在,鑑定報告出來對我很不利
再來也要準備上調解委員會作調解的部份。
1.我想知道怎麼去解決對我比較好??
2.我可以要求賠償的金額嗎??那大概可以要求多少??因為我的臉到現在還是有明顯的疤痕在。
3.醫藥費對方保險應該會支付嗎??那我機車其實沒什麼大礙,只是CUXI的殼都刮傷,後座踩的踏墊壞一個,我想要整個殼都換掉,我可以要求這方面的賠償嗎?
4.還有我因為車禍到現在沒有工作,這個損失也可以要求賠償的部份嗎??
可是我是今年畢業的,所以工作是工讀的部份,這樣可以嗎??
謝謝各位大大,麻煩你們幫我解答!!
All Comments
By Ophelia
at 2010-06-19T20:16
at 2010-06-19T20:16
當時我看後照鏡沒有車子,打了方向燈準備左轉進去小路
那個小路沒有紅路燈,所以等於我要經過禁止機車的道路上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相關規定:
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但是後來我們就相撞,我人是昏迷送醫的
醒來後才發現自己頭縫了11針,嘴巴縫4針,左側多處擦傷,門牙破裂
對方在我急診的時候,看了一下人就走了
第二次來看的時候,我人還在醫院就要我簽和解書
連個基本的紅包還壓壓驚都沒有,還要我簽
一句一切交由保險公司來解決,對方才放棄。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一個月過後,鑑定報告出來
對方未發現有過失...
我傻眼,因為那個路口沒有監視錄影器,對方也沒有煞車痕
重點是我們相撞的點,到我人飛出去掉下的那個點,已經有一段距離...
等他停車的那個點,整個就是差超遠的。那代表說他車速一定很快,不敢有煞車痕,只好放慢速度在煞車。而且,對方曾經再醫院跟我說過一句話,只可惜那時候沒有錄音
對方說我開車沒有看到你,可是我朋友坐在副駕有看到你騎的機車一直靠過來!! (( 納悶..為什麼你們有看到我,為什麼不放慢速度或按喇叭?? ))
對方應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次因。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現在,鑑定報告出來對我很不利
再來也要準備上調解委員會作調解的部份。
1.我想知道怎麼去解決對我比較好??
現在研判表的內容為對方無肇事責任,故可猜測對方在調解委員會也不會理賠你強制險以外的損失.
且因無肇事責任,就算你告對方過失傷害亦大多會不起訴處份,所以建議申請鑑定,待鑑定有結果後再談理賠,而強制險的部份可先行申請理賠,因強制險的理賠是不論肇事責任為何的.
2.我可以要求賠償的金額嗎??那大概可以要求多少??因為我的臉到現在還是有明顯的疤痕在。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3.醫藥費對方保險應該會支付嗎??那我機車其實沒什麼大礙,只是CUXI的殼都刮傷,後座踩的踏墊壞一個,我想要整個殼都換掉,我可以要求這方面的賠償嗎?
強制險的部份都沒問題,其它的要依肇事責任理賠.
4.還有我因為車禍到現在沒有工作,這個損失也可以要求賠償的部份嗎??
可是我是今年畢業的,所以工作是工讀的部份,這樣可以嗎??
若有工作損失當然可求償,工讀部份亦同.
後續若有問題再問即可,歡迎直接來電詢問.
By Lily
at 2010-06-21T00:14
at 2010-06-21T00:14
那你只剩強制險可理賠
其他的求償
都不會成立的
還有可能會被對方求償
尋求其他鑑定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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