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作中,十字路口發生車禍的後續處理 - 工作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10-28T00:00
at 2011-10-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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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想請求大家給我些建議,謝謝
昨天上班時因為需要到銀行匯款(工作新鮮人還在試用期),
所以騎著新機車從台中大業路轉大聖街要去公益路,
行經大聖街與大墩14街路口(無號誌),附google街景圖(http://g.co/maps/pv9kt)
與左方直行汽車相撞,對方跟我應該都沒減速(時速大概40~50),
他說他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已經撞上了,我也是看到車就已經撞到了,
對方車頭微損人無傷,我則人車撞飛,被撞後我意識清楚所以有打給公司、家裡跟朋友,
路人也有馬上叫救護車跟請警察到現場,現場都沒有移動過,警察救護車來之後,
我留下駕照行照就先坐救護車附近的林新醫院,警察說會去醫院找我做筆錄,
我的下巴左臉大面積擦傷,左眉傷口較深有縫合,大概半小時手術結束,
出急診手術房後,警察、公司主管、對方都在,警方向我確認事發經過大致無誤有簽名,
跟我說之後再去警局申請車禍的相關資料,也說之後我再去跟對方去談看可不可以和解,
現在我人回到彰化的家休養,今天早上有請朋友幫我牽機車去附近的機車行,
老闆說看對方有無初險,請對方的保險公司去他那邊了解車況簽名才可以修理估價,
我有打給對方他說他初險還要再等幾天才能修機車?!他也說他的車有自己先修了...
我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誰比較有錯?對方會找我索賠嗎?
還有請問我該什麼時候再去跟對方談和解事宜?需要有第三者在場嗎?
我目前知道對方保險公司應該會賠我醫療費用、修車費用,
那請問無法上班期間損失、或修眼鏡買紗布等一些額外支出...可以跟對方談理賠嗎?
還有請問我工作不滿一個月但是在上班期間車禍,可以向公司或勞保申請理賠嗎?
公司那邊是說讓我休息再跟他們聯絡,我不好意思馬上詢問理賠怕丟了工作,
現在的我除了趕快把臉傷養好,還需要去趕快處理什麼後續事宜嗎??
最後謝謝大家耐心看完這個問題,還麻煩大家多多給我意見,謝謝mm(_ _)mm
Update:
我跟對方都是要直行 (對方)→
(我) ↑
然後在十字路口撞上。
Update 2:
今天收到 台中市南屯區調解委員會 的通知書(11/17應到)
可是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還不到30日還不能申請
所以我該先去嗎??
話說對方這幾個星期都沒跟我聯絡ˊˋ
All Comments
By Olivia
at 2011-10-28T08:57
at 2011-10-28T08:57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
版大文中提及
『行經大聖街與大墩14街路口(無號誌),與左方直行汽車相撞,對方跟我應該都沒減速(時速大概40~50),
他說他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已經撞上了,我也是看到車就已經撞到了。
我跟對方都是要直行 (對方)→
(我) ↑
然後在十字路口撞上』
那麼雙方肇事責任應該如下
對方駕駛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駕駛人:一般來說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之肇事次因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相信與我前面所述應為一致。
一般民間調解談判會以7:3來做基準(但非經訴訟由法官判定前是不會有確定的肇事責任比例喔)。
若對初步分析研判內容不服,
可自費3000元申請鑑定,
但若無更明確的証明,
通常鑑定結果也會跟初判內容一樣。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就可知道我方應求償(或理賠)多少,
例如:雙方肇事責任比為7:3
假設我方總損失為20萬,對方為5萬,
那我方應求償金額為 20萬-(20萬+5萬)*3/10=12.5萬
對方應賠償金額為 (20萬+5萬)*7/10-5萬=12.5萬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但..同樣的,
因為我方一般來說也是『與有過失』,
如果對方也一樣受有傷害,
表示對方也會有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
那麼這時就得好好考慮是否該使用此樣手段...
因為結果將會是..兩敗俱傷!
參、回覆你的問題
1.我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誰比較有錯?對方會找我索賠嗎?
還有請問我該什麼時候再去跟對方談和解事宜?需要有第三者在場嗎?
我目前知道對方保險公司應該會賠我醫療費用、修車費用,
那請問無法上班期間損失、或修眼鏡買紗布等一些額外支出...可以跟對方談理賠嗎?
還有請問我工作不滿一個月但是在上班期間車禍,可以向公司或勞保申請理賠嗎?
答:a.理應對方是肇事主因。
b.得看對方之損失而定,
如何計算可以參考上面筆者在第貳點所述即可知名對方是否有權來向我方求償?
c.我方應該在我方傷勢穩定後再來與對方商談和解事宜。
d.最好透過調解委員會來協助為佳。
e.我方可求償項目如筆者在第貳點所述,
你所提的部分當然沒有問題,
但重點在我方應備妥證明資料。
f.原則上是可以的。
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伍、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By Jacob
at 2011-10-31T00:32
at 2011-10-31T00:32
另有一重點,工作中受傷,是屬於職業災害,依法勞基法第59條規定,雇主需補償你哥哥的醫藥費用、工資,請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By Susan
at 2011-11-01T11:19
at 2011-11-01T11:19
1.肇事責任: 如果雙方都是直行車 車道數相同 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所以對
方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肇事次因
2.我'方損失: 機車,醫藥費,工作損失...車禍有關之損失都可求償(但要有證明)
3.和解: 準備妥上述文件後可約對方洽談和解事宜
4.團保或勞保:可洽公司經辦人員 (應該不多 但不無小補)
***如有不清楚請來電討論***
By Daniel
at 2011-10-30T19:39
at 2011-10-30T19:39
硬要說責任歸屬,是他居於劣勢。
因為你們兩個不是頭碰頭,而是他的車頭從你機車中段撞上的。
這表示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完全沒有停下來看,而是單純的直行才會攔腰撞上,因此他沒有立場跟你索賠。
初險還要再等幾天才能修機車?!
你這句話是指?他沒有馬上通知他的保險公司嗎?
基本上,你的車外觀還好但內部歪的歪、破的破,修理的話是半個月跑不掉,因為你引擎、機車的主軸、外殼、機油箱等等等等等的許多,是要回原廠去重新再製的。
一切要等對方的保險公司去看過你的車拍照估價之後才能開始申請你原廠的零件回來修理。由於你是才騎一千多公里的新車,因此在跟對方保險公司的要求上就會是"恢復原狀"也就是全部修到好均由其保險公司負擔。
但是,修理車的錢與醫療費用一樣,都是必須由你自己先出再取收據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錢。
接下來是醫療費用,能都在同一家醫院看診是最好,但換了也沒關係,初診一定要有診斷證明,之後的都是收據就可以了,直到最後一次看診請醫師幫忙開診斷證明表示你已完全康復不需回診,但要附註你先前每次回診的日期。診斷證明視你自己有無保險,若無,對方、勞保、團保共三份。ps,診斷證明無法請款。
就在你看完最後一次醫生的時候,才將修車的收據、看診的診斷證明與收據、筆錄影本.....等,全交給對方保險公司才能受理請款。
和解時要寫和解書,需有兩名(應該是)證人,上面會寫上諸如你的醫療與修車費用全由保險公司理賠之類的話,但是你要提出無法上班的損失把你的薪水換成日薪休幾天賠幾天,對方也許會質疑你手好腳好幹嘛要賠,第一,交通工具被撞壞了怎麼上班,第二,你是服務業,臉上有傷對公司形象而言是不佳的,第三,車壞了又不能上班也不是住家裡,這樣沒有收入的損失是該予以賠償的。眼鏡可以提看看,但不一定有,紗布的話,建議你就是一直到診所換藥。
公司部分,須詢問有沒有幫你保勞保或團保或者公司在職業災害上有什麼應變措施,正常而言是上工第一天就要加保的。(詢問時,可以帶錄音筆)若有,請公司申請勞保的職業災害理賠,資料與上面的類似。若無,則詢問怎麼沒有以及上工多久才會加保等問題,去勞保局投訴告他。基本上,先休息個一個禮拜,看復原狀況如果傷口癒合的好,也不嚴重了,可以詢問是否需要先回去上班,如果公司說傷"全"好了再回去你就認命好好養傷,養的白白胖胖再回去就好。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11-01T08:58
at 2011-11-01T08:58
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
要看公司了~~無天良的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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