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作未滿三個月,是工讀員若要離職是否一定要七天前提出呢?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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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工作未滿三個月,是工讀員若要離職是否一定要七天前提出呢?
因為我在某工作若連已排休的假一起算的話,也不過11天而已。因為有某些的因素我想換工作,所以就利用休假時間去找新工作,而新工作在星期日就連聯絡我隔天報到,但我說要有時間跟幹部說離職的事,所以問他們可不可以延個一天,因為很怕新的工作機會會就此沒有,若他們不等我怎麼辦,但星期日幹部並沒有上班,我就先跟領班講了只做到今天,然後領班有電話通知幹部,幹部就跟領班講說我到職時有簽了離職前需七天前提出告知才可以,所以希望要我七天之後在辦離職。但我沒有辦法在做七天丫,我想離職可他們說這是公司的流程一切都是照勞基法的規定走的,也有公司的規章。而我說勞基法有規未滿三個月是可以不用預知離職的天數的,可他們說你要我現在打電話問嗎?是誰說的你的意思是勞基法說的那是不是由勞基法來揹責任呢?氣勢上他們比我高,我都不知道怎麼說才好,因為都會這樣的說法來回答我,雖然最後還是讓我離職了,只是被訓了一下要有倫理道德。
所以我想請問,我上網有找過資料,跟據勞基法的規定是未滿三個月是沒有條文規定的,那麼我這樣做是錯的嗎?我簽了那離職前需七天前提出告知的文件是不是有效力呢?他們說的是全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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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4-20
未滿3個月確實不用7天
但是你都簽了工作契約
到時公司可能用這點扣你薪水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04-17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規定,勞工離職時,應該根據同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應該在十天前預告;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二十天前預告;工作三年以上,三十天前預告。因此,勞工工作年資不足三個月,離職並無預告期間之限制,公司規定離職必須在七天前預告,因違反勞基法規定,自始無效,員工無遵守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