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在未成年被起訴有起徒刑.但宣判已滿18歲了這能塗銷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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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因找不到工作想說來考個駕照開計程車.好不容易考過.去申請營業登計證時卻規定有前科不能申請..專辦人員幫我查一下電腦我的資料說..我在17歲(81年)4月被起訴.當時是在少年法庭開庭的但要宣判ㄉ那天.剛好滿18歲過3天..少年法庭的法官說超過18歲那就把我轉去地方法院..直到宣判..才入監執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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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5-23
這位朋友你好^^這並不需要專業的人員喔^^公民課就有教了啊^^如果在犯法的時後^^年紀剛好滿了18歲的時後^^如果起訴「未結束」時你滿了18歲^^沒錯~就是依照法官說的^^你就要轉到地方法院去了^^如果你已經轉到地方法院去的話^^基本上問了也是白問^^你就算是成年犯法了^^但是你還有一個機會^^請找你們��
Carol avatarCarol2010-05-24
您好:有關執業登記,不是年齡問題..而是確定判刑之"罪刑"問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一項規定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184條、第185條、第221條至第229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4條至第27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