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家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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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戶長是我媽,我爸的戶口不在我家我家戶口有三個小孩  《我、我弟、我表弟》家裡還有7x歲的阿嬤,可是戶口也不在我家  《有重大傷病卡》我爸媽是在市場擺攤做小本生意,家裡有一台汽車和一台機車家住公寓  《跟人租的》每個人的存摺裡的錢不多曾去查過我家的所得稅很低家裡的小孩都還在讀書  《我讀大學,弟弟們讀高中》請問我家有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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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avatarMary2011-02-28
父親不在家!一樣列計收入;你們家有工作能力二名,無工作能力二名!應是不符核申辦要件!最低生活費:‧台灣省:9,829‧台北市:14,558台北縣:10792‧高雄市:11,309‧彭湖縣:7,400‧金門:6,400.連江:6,500申請對象:低收入戶:1、審核條件:〈一〉家庭總收入〈包括工作收入、動產孳息、不動產收益、退休俸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標準〈100年度:1萬792元〉〈二〉動產:包括存款、有價證券與投資,每人��
Sarah avatarSarah2011-02-28
這樣狀況非常難符合彽收入戶2個工作能力者撫養2個無工作能力(讀夜校也算有工作能力)會以基本工資計算17880元表弟排除了他不是直系血親汽車cc數過高也是問題阿嬤還要看是不是只有一個兒女實際以居住縣市規定為準...
Enid avatarEnid2011-03-01
要看你爸還有兄弟姐妹嗎?如果有那就不符合低收入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