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目前這樣薪水合理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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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在某咖啡店上班(晚班吧檯正職)每天要上班9個小時~會計說平日只要上8小時~但是平日缺的時數要在假日補回來所以假日是原本9小時+2小時=11小時月休4天~薪水是17280+全勤2000+晚班津貼1000平日16:00~24:00假日14:00~隔天01:00請問這樣我應該算超時工作吧這樣的話能夠投訴嗎投訴的話要怎麼投訴呢...Showm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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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09-06-12
您好~您時間寫得很難看懂~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6.gif假設您每月4天假日上班11小時(實際可能是10或9小時,因可能含用餐或空班時間)=44另平日22天*8=176小時(也可能有用餐或空班時間)兩者加起來=220,明顯高於兩週84工時(約168H)假設用餐時間都扣掉一小時,等194H/月,您的薪資確有20280元,應屬��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6-15
2週是84工時,你可以自已算一下,勞基法規定基本工時是2週84工時,超過部份為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