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這樣可以向勞工局投訴我們公司課長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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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嘉義當保全員..當初應徵進去課長說一天工作12小時..做四天休2天..但是我11天ㄌ..連續11天都沒有給我排假..說我是新人意見不要太多..然後說放我2天假要調我去外縣市..我說可以不要嗎??課長跟我說..你意見很多..不想就不要做啊..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我工作有算超時嗎??我去勞工局投訴有用嗎??工作能不能保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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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12-13
當然可以投訴。但不要現在投訴,把你受的委曲全記下來,然後等你離職的時候,一起和他算清楚。至於調職,所有的調職必須合乎以下五個原則: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2.不得違反勞動契約3.對勞工薪資及其勞動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4.調動後的工作,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5.調動工作地點過遠者,雇主應予以必要的協助你可以拒絕調職,如果公司解雇你,你可以告他,要求他回復你的職位,並付給從解雇日起到復職日止的全部薪水,官司拖越久��
Olive avatarOlive2010-12-15
◆檢舉超時工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0800-085151或02-8590-2567(22線)勞基法對雇主採行『變形工時』的方式,其實有嚴格的限制依勞基法第三十條規定,雇主變動工時仍須遵守下列原則:(1)須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2)可變動工時之期間以二週為限。(3)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4)每二週總工時仍以84小時為限。勞基法上無所謂的"責任制"雇主創造了責任制名詞對員工進行思想改造.將違法給合理化.超過每日基本工�
Andy avatarAndy2010-12-12
我只能跟你說現在很多工作開始做的跟一開始說的時候都不同勞工局是規定一週上班時間不能超過82h雖然你去檢舉會得到他應該補償你的薪資但是你這份工作也別想保住了因為課長一定會懷恨在心想辦法把你開除開除你不等於資遣所以你不會有資遣費可以拿就是在過年前失業而已所以奉勸你忍忍吧~至少做到過年過年後再換跑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