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這樣的工作情形可以申訴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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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工作不到三個月
我原本應徵的是「晚班」偶而上一兩天大夜
後來店長以為我要做全職大夜
我也乖乖聽店長的話上了一個月的大夜
結果在同一個地區的店倒掉了
他們的店長跟工讀生聽說要過來我們這家店
也聽說班會變很少 可是問題來了才第一禮拜
店長直接把我歸類成大夜 拜託我跟他們店的人分大夜班
而且我才分到三天而已 原本的晚班被那家店的店長砍掉
憑什麼都叫我上大夜
結果店長還沒排我就離職了
我好想申訴 可是不知道要怎麼申訴
店長這樣惡意侵犯別人的權益
我是頂好的工讀生 請問頂好有相關申訴管道嗎??

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10-22
如果還沒跟新店長談
請自己跟新店長談
你不講
她怎麼知道你之前是應徵晚班...........
講了還是沒用的話
就離職吧
因為跟主任講這各好像沒用
先跟你說
因為班被分掉了
如果你變晚班
時數應該也是很少...
如果想變多就努力工作讓新店長信任你吧
班才會變多
因為頂好的習俗是
不會FIRE工讀
只是把你班排少
讓你自己走人
如果一各月只有不到10天吧
那就恭喜了
你已經是黑名單其中了...
跟副店熟嗎
可以請他幫你跟店長講講看
2010-10-21 11:59:43 補充:
頂好又倒店了喔
猜你那邊是北中部的店
大概拼不贏全聯吧
價格差太多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10-10-23
勞資雙方對他方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應包括各種假期在內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該預告期間應包括各種假期在內。
第 16 條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版大如果你沒有與資方簽工作期限的契約,那你就必須依照勞基法規定提前10天預告,如果沒有就變成"曠工",所以資方還是要給付你有上班的工資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21 、70 條 ( 73.07.30 )
要  旨: 曠工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

全文內容:勞工曠工當日工資得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有關規定並應明定於工作規則,報准主管機關後公開揭示。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9 條 ( 73.07.30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 74.02.27 )
要  旨: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之五項原則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工作必要,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五)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2010-10-22 02:53:33 補充:
你只能跟店長協調,這個沒有麼罰則可以約束資方,相對你去申訴,則資方會視你如芒刺在背,刁難你讓你待不下去.
Susan avatarSusan2010-10-23
不到三個月=定期勞動契約工
你要拿啥跟人申訴阿
你可以告她~但是你二天後就會掰掰
再說工讀生本來就沒啥抗議的空間
你頂多可以反應說"不上大業班"
至於長官買不買單~那又是一回事了
打工而已真的沒必要申訴~
因為~通常打工的工作~都是有""離家近的優勢""
你不訪用祥合一點的方式離職~ㄑ找別的工作
萬一~不好至少你還有回頭的空間
Rae avatarRae2010-10-22
你可以請你爸媽跟老闆說清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