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熟勞基法或法律、或任職各公司的人事專員 - 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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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有個很怪的規定領完年終後規定要待滿到"幾月幾日"才可以離職否則將把年終吐還給公司,或是直接從你薪資裡扣除像今年就是要待滿到3/31,才能離職我現在已經有想轉職的公司,但沒有一間願意等我到那麼久><我實在很困擾…年終雖然才一個月,但也有快3k我想請問這是合法的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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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d avatarEnid2012-02-02
年終獎金只有3K(3,000)有什麼好爭的?有好的新工作,一走了之趕緊去卡位,很快3K就賺回來啦!不是嗎?怕的是30K(30,000)你糊塗講成3K(3,000),若真的年終獎金是30K(30,000)才需要據理力爭,把勞基法第29條搬出來跟公司抝第29條(優秀勞工之獎金及紅利)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2-01
公司只想留住你其實年終獎金法律沒規定一定得給不給也合法有的就會過年後幾個月再給公司給你時間了你就看著辦新公司如果前景夠好3k算什說不做就不做無須留戀區區年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