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發票章蓋錯該如何處理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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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由於我是位公司的菜鳥,

負責開立發票。


但是我們公司有分A公司跟B公司的寶號,


所以發票也有分成是A公司開立出去的發票跟B公司開立出去的發票,

但是最近我卻將B公司的發票蓋上A公司的發票,

總共有四張都蓋錯了,

不過這四張都是還沒將發票開給客戶的,

目前將這四章都蓋上"作廢章",
(第一張發票情急之下已經用了利可帶將發票章塗掉)

那請問這樣子的做法可以嗎?


這樣報稅時或是稅務局那邊會有什麼樣的作法呢?



情況有點急~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我下次會更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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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2-14
作廢就沒差啦~~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2-16
寶號是稱對方公司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10-02-20
有蓋作廢章四張都還在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