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考銓退休法及懲戒法競合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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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最近三讀通過退休法犯貪污罪者可減少退休金,可是懲戒法也有減少退休金之規定,請問
可以重複處分嗎?或者是以哪個法為主呢?請高手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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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4-30
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11
如果判的比懲戒法還重,懲戒部分不執行
Puput avatarPuput2016-05-05
退休人員,若因同一行為,造成降級懲戒處分以及刑事貪瀆處罰
3年以上未滿7年判決確定,而必須各依退休法降其退休之俸級以
及剝奪50%退休金,應如何計算其支給?似無法適用上述辦法11
條處理之。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5-09
公懲22II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Eden avatarEden2016-05-11
http://i.imgur.com/QTubwwj.jpg
K大,你舉的例子是不是要用第六款啊?(不確定)
John avatarJohn2016-05-14
沒錯喔,第二款跟第六款亦有可能同時發生,惟上述辦法第11
條,應係為符合比例原則,故採一行為不二罰(懲戒法第22條)
並應擇一重處罰之,復觀第二款,形式上係為與刑法之連動規定
,而第六款為懲戒法之連動,惟二者實質上皆應屬懲戒性質,
除法有另訂者外,似應遵循上開原則,擇一重處罰之,故應以
第二款處罰之已足
Steve avatarSteve2016-05-17
我覺得公懲會如果對一個退離人員判降級處分,蠻沒意義的.
Hardy avatarHardy2016-05-19
基本上在過去,僅於在任公務人員是,始生效力,惟懲戒法這
次修法的重點即為懲戒實效化,雖有規定可以剝奪減少退休金,
但其他懲戒處分對退休人員尚無實質懲戒效果,而這次退休法
修正乃補強懲戒法規定不足之處,對「公務人員」科以更重之責
任。是以,降級處分於懲戒法上意義僅於其在任之時始具實效,
而新退休法則直接使其發生減少退休給與之效果
Sarah avatarSarah2016-05-21
謝謝大家解惑!!
Mia avatarMia2016-05-24
請問如果懲戒法已判減少20%的退休金且已經開始執行時,退休
法又判減少50%的退休金,此時應如何判決?
是從一重還是已執行的懲戒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