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警察三等特考─公共安全人員的工作性質?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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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上看了一些相關問題及其回覆
通過警察特考之後
是先擔任一般行政警察
之後再視專業單位有職缺再參加甄選
應該是這樣子吧
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前輩
1. 那公共安全人員的工作性質大概是什麼?
2. 一樣可轉任刑警嗎?
煩請解答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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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09-02-17
1.公共安全人員的主要工作性質係負責公共安全的維護與巡查,這包含一般公共場所之防止恐怖攻擊,爆裂物危害,公共建物安全檢查,甚至特定罪犯之公共安全危害情況的預防,緊急處理與調查追蹤等事項,這與刑警不同,刑警主要對於已有明顯犯罪嫌疑或已經犯罪之前科人士等追緝與相關調查事宜.
2.如果要轉任可經由考試或是有力的長官直接簽准核轉,前者係內部考試難度不高,但是體能戰技難度就有所要求,後者完全看您平時的考績與主管的疼愛程度.
另外對於警察特考主要係分發職位,目前公共安全人員職缺甚少,所以多先擔任一般警察,不過只要是警察就具備"警察權",所有警察均可追緝,逮捕罪犯,不過您業務無關,除非自己主動搜尋資訊或額外努力,否則績效會與一般刑警不同,想要從此路升遷,較為困難.
我看了其他網頁~下面有些警察特考的資料可以參考~如下!!!
http://www.public.com.tw/StudyZone/public/newpolic...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9-02-18
有警察考試相關問題!可以直接到以下網址問與答提出!
有問必有答的唷!^_^
參考資料
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htc9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