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4/11/07進入A公司~也在A公司待了五年又60日A公司是總公司底下相關企業之一原本我是想離職(做到100/1/25)~但因為總公司想要留我~希望我能夠去相關企業的B公司去上班~同事跟我說~我都在A公司待那麼久了~應該要跟公司做"年資結清"動作~原因在於是總公司總經理要我過去~而非我自願性要離開這間公司~但我總覺得怪怪的~請問1.這樣是真的可以請資遣費嗎??2.資遣費費用計算是怎麼算呢??
請問這狀況可否申請資遣費?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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