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要如何作帳/做分錄?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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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下列的案例要怎麼做分錄呢?
要參考哪些相關法條呢?謝謝!

公司為僑外資,總部在英國,由於台灣的分公司有跟美國AT&T申請兩種方案,
但是其中一方案已於200909停止使用,但是AT&T仍舊向台灣分公司索取費用
(台灣財務人員並不知道,而是由英國總部的IT人員告知才停止),直到201102年
才停付。等於說200909~201102總共多付了18個月的費用給AT&T,但是AT&T不願
退回這18個月的費用。而是說多付的錢從另一方案抵扣直到結清。

請問這分錄要如何認列呢?又是依據台灣哪方面的法條所認列的呢?謝謝!

補充說明一下,由於其中的一種方案已在200909停用,但是AT&T仍舊向台灣分公司
索取費用直到201102,等於說台灣分公司多付了18個月的費用,況且這費用是每個月
認列的唷!AT&T不願退這個錢,表示僅願從另一方案抵扣直到扣清為止,那這樣做帳
或是做分錄還可以用預付款還是有其他的方式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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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o avatarNecoo2011-09-21
預付款?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9-22
直接把原費用科目沖預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