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板上的好手
問題是這樣的:
我們公司8月底的收入 因客戶(國內)25日關帳
所以我們是開9月的發票
沒想到這筆收入 因為樣品不符合客戶需求
所以客戶把這整筆發票退回(沒開折讓單)
因為客戶不承認這筆銷貨 基本上是無法要求客戶開折讓單
(要求客戶也不會理 而且客戶9月份的帳也關了)
離我們認銷貨收入到客戶退發票回來也有一個月了
我不清楚我們公司前端是怎麼作業的
似乎這筆當初就不該認銷貨收入 金額也不是很小
我的前輩是教我 直接沖9月的銷貨收入就可以了
(我本來是想去請問主管 不過前輩跟我說不用
只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以前也沒發生過,無例可循)
我查過稅法似乎沒有說這樣不可以 (會計原則好像也沒特別規定)
不過我自己總覺得這樣好像沒有很妥當
想問問各位有沒有碰過類似的情況
做法是如何?
或者是直接沖銷貨收入這樣的作法是沒問題的?
想請板上大大指教一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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