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請問關務法務行政法大家得分? - 考試Una · 2014-06-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三等關稅法務 不曉得大家收到成績單了嗎?晚上剛收到 我的行政法第3題及第4題都各祇得2分 總分才24分 但我覺得自己答的還可以 有人有這種情形嗎? -- 考試All CommentsIris2014-06-13這個快就收到成績單了?!Ingrid2014-06-18請問三等還是四等Bennie2014-06-20第三題 是不是 98年7月聯席會議決議??Kama2014-06-20雖然未引用上開決議..但答案是雷同的Leila2014-06-23所以你也是寫 屬於行政處分嗎?我看補習班答案寫 否Una2014-06-25對..行政處分Heather2014-06-26等我收到成績 再跟你討論 我也覺得應該是VAWallis2014-06-28聘用條例&行政處分&解聘 去搜尋判決 法院認非VAGilbert2014-06-29但那是98.7th出來前的判決 也不知道98.7th跟此有無關Margaret2014-06-30請問樓上 依據是法院判決嗎? 這也太冷門了....Valerie2014-07-03我不知道阿 只是要知道答案 我都這樣找阿XDDDDEdith2014-07-08教師法規定的救濟途徑,有"訴願、行政訴訟"<-這只能對VA,所Megan2014-07-09以98.7th才能夠將解聘定性為VA。 但聘用條例沒類似規定,雙Andrew2014-07-09方關係係行政契約,解聘性質就看在契約下得否併用處分,是吧Ivy2014-07-09行政契約是代替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也是個解..但不至於2分吧?當然我也有提到行政契約的效果..但..不至於"2"分吧?Elvira2014-07-12我反而覺得考爛的關稅法規分數最高?Charlie2014-07-14高雄還沒收到耶 大家都收到了?Ina2014-07-18我在台北晚上八點收到耶..真快Heather2014-07-22郵差:郵局血汗公司不是叫假的(淚+繼續夜間送送不完的信)台北晚上10點收掛號很正常吧 之前也收過阿...大家都加班Genevieve2014-07-25大家都是法務上榜嗎?有收到填關區跟受訓的通知嗎?Agatha2014-07-26博愛路那間台北郵局 深夜燈火通明 超猛的...超級血汗XDDavid2014-07-28林清說這題最主要考的爭點是行政契約締結後 得否再做行政處分Rae2014-08-01沒有填關區..只有成績+體檢表+保留受訓資格申請表Rebecca2014-08-04我是先寫這是行政契約..但解聘為依公法規定應為行政處分然後認為既然是行政契約..應依行政契約方式解決..即直接提起不作為訴訟Necoo2014-08-04給個10分也好呀...竟然只有2分Kumar2014-08-092分是覺得有點扯...Agnes2014-08-09行程法施行前與施行後有差別 銓敘部對聘用人員的認定Zenobia2014-08-11也有不同的認知 有公保法和非公保法之適用也會有差Delia2014-08-11我沒看過題目啦,但出題者應該不會把題目弄的像樓上那麼複雜吧David2014-08-13如果答案認定是私法契約 真的就是寫行政契約也是...Iris2014-08-16沒分吧? 滿分40的行政法 去年律師有題也一堆人4-6分的Zora2014-08-16雖然有裁定說他是行政契約啦..但老師..運氣問題...Hedwig2014-08-20去年律師憲法及行政法81分..應該不至於考這麼差..複查有用嗎Jessica2014-08-23複查只會重新加一加各題總分喔冏Steve2014-08-24教育部訴願會在684後反常地瘋狂以非行政處分不受理,如果Odelette2014-08-27您是因此中槍,實在是運氣不好而已 辛苦了冏Callum2014-08-31至於聘約那題不知道是不是蕭文生師的文章,實務上採兩說者皆有,而歷來修正草案則是欲明文為行政處分冏…所以才Margaret2014-09-03說公法論理沒有什麼奧妙的地方,易中槍乃繫改題人心啊嘆Selena2014-09-04最高行就此處採非處分的似較多?Jacob2014-09-04至於有沒有可能分得很複雜是有可能的,不過按出題老師們跟改題老師們的心理戰,應該是沒可能希望分很複雜,而且Hardy2014-09-07就學者們咬嘴的文章的確也沒有看到分好幾種情形的冏Ophelia2014-09-09當然…如果只是看到判例就高潮的老師…那題要採的是62年Erin2014-09-10的私法契約+判例說,不公布答案你中槍到底是自己的錯,還是出題者x車,無由知 攤手 辛苦了辛苦了Xanthe2014-09-1398年之後蕭老師這篇評的正是99年判725,最高行仍採行政契約+非行政處分,但是蕭老師認為是行政處分,攤手Enid2014-09-14感謝以上網友指教..答時也寫二說..但是沒有提私法契約說Elvira2014-09-19只能私心認為分數是不是少看了十位數 >.<Madame2014-09-21我今晚看看,我完全沒寫到私法契約這個面相~~Anonymous2014-09-22冏,昨天半夜有點昏了冏,51年跟62年的判例已經都在91年Ula2014-09-23的決議中被不再援用了= =應該還是只有兩說爭戰,sorrySkylar DavisLinda2014-09-23實務似乎認為約僱是私法契約,聘用人員條例的則是行政契約。Isla2014-09-27代替行政處分.不作為訴訟. 這兩點是不是有點問題Vanessa2014-09-29參照99判725判決,聘用關係是行政契約,再依95年判19號判決,此解聘非行政處分,應提起確認公法關係存在之訴by林葉老師的講義 ,有錯請指正Hardy2014-10-01是不是VA不用執著在有無實務意見 重點是判斷有無對外效說得出如何生對外而效而對人民發生影響 比丟個實務見強Puput2014-10-03或許你不是定性出問題 搞不好是救濟程序 另外就是你有寫WHY是VA嗎Anthony2014-10-06我覺得契約終止表面看起來也有對外對人民發生影響阿..Todd Johnson2014-10-09所以我的意思是看怎麼說理Christine2014-10-13確認沒有執行效力..舉兩說當然都有說理呀..寫兩面耶Joe2014-10-15若認契約關係下解聘的意思(非處分),就是要提確認訴訟解決阿Steve2014-10-16確認契約關係存在Freda2014-10-19你寫解聘是VA,救濟寫不作為訴訟...這不太好吧?Related Posts名師 會計師 費用物理行政法一題103年關務、身特、國軍考試成績級距表103年關務、身特、國軍考試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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