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車禍的責任歸屬和理賠...+20 - 工讀
By Leila
at 2010-09-09T00:00
at 2010-09-0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騎機車...對方是開車(廂型車)...
道路狀況 中間是雙黃線 兩邊行進方向 各是一個汽車道加一個機車道
我當時騎機車在機車道跟汽車道的分隔線前進
對方是停在路邊買東西後 直接要往外出來....
當時我看到已經來不及了...因為看到他的時候還在路邊...
他似乎沒看清楚後面方向 就直接往外轉..
我當然第一個反應是往馬路中間要閃過去...但是他出來的速度太快
直接就從路邊開到汽車道的2/3 我閃避不及..直接就撞上了
(撞到的位置大概在駕駛座車門前面 就是大概前輪上方的位子)
因為對方是箱型車..車體又比較大 閃又閃不過 所以直接撞上
我倒地的位置 是在雙黃線附近...我當時是跟警察說 我是要閃車 才從機車道騎到中間的
我想請問這樣責任歸屬是誰的錯比較大???
因為警察是說對方開車要出來 本來就要注意後面
但是也說我騎車 應該注意前面狀況
我有說明 我有看到他 但是閃避不及...才會撞到他 跌倒在雙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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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車禍後 送到醫院 右腳腓骨有骨折現象 大概有三個月不能走路(還要看復原情形)
因為我是學生(平常是晚上要工讀)請問我是否能要求理賠(對方說車子有保全險)
請問保險公司理賠 會很刁難我嗎? 第一次遇到 真的不太懂
因為沒有收入 對我生活影響很大...但是我也不清楚這樣責任歸屬要怎麼看
所以請知道的能夠跟我說一下....謝謝!!!
因為我也不知道對方是怎麼跟警察說...我怕責任歸屬會影響很大...
道路狀況 中間是雙黃線 兩邊行進方向 各是一個汽車道加一個機車道
我當時騎機車在機車道跟汽車道的分隔線前進
對方是停在路邊買東西後 直接要往外出來....
當時我看到已經來不及了...因為看到他的時候還在路邊...
他似乎沒看清楚後面方向 就直接往外轉..
我當然第一個反應是往馬路中間要閃過去...但是他出來的速度太快
直接就從路邊開到汽車道的2/3 我閃避不及..直接就撞上了
(撞到的位置大概在駕駛座車門前面 就是大概前輪上方的位子)
因為對方是箱型車..車體又比較大 閃又閃不過 所以直接撞上
我倒地的位置 是在雙黃線附近...我當時是跟警察說 我是要閃車 才從機車道騎到中間的
我想請問這樣責任歸屬是誰的錯比較大???
因為警察是說對方開車要出來 本來就要注意後面
但是也說我騎車 應該注意前面狀況
我有說明 我有看到他 但是閃避不及...才會撞到他 跌倒在雙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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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車禍後 送到醫院 右腳腓骨有骨折現象 大概有三個月不能走路(還要看復原情形)
因為我是學生(平常是晚上要工讀)請問我是否能要求理賠(對方說車子有保全險)
請問保險公司理賠 會很刁難我嗎? 第一次遇到 真的不太懂
因為沒有收入 對我生活影響很大...但是我也不清楚這樣責任歸屬要怎麼看
所以請知道的能夠跟我說一下....謝謝!!!
因為我也不知道對方是怎麼跟警察說...我怕責任歸屬會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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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0-09-12T17:40
at 2010-09-12T17:40
道路狀況 中間是雙黃線 兩邊行進方向 各是一個汽車道加一個機車道
我當時騎機車在機車道跟汽車道的分隔線前進
對方是停在路邊買東西後 直接要往外出來....
當時我看到已經來不及了...因為看到他的時候還在路邊...
他似乎沒看清楚後面方向 就直接往外轉..
我當然第一個反應是往馬路中間要閃過去...但是他出來的速度太快
直接就從路邊開到汽車道的2/3 我閃避不及..直接就撞上了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1項6款:
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故對方起駛未讓行進中車輛先行為肇事原因,而你應無肇事因素。 (撞到的位置大概在駕駛座車門前面就是大概前輪上方的位子)
因為對方是箱型車..車體又比較大 閃又閃不過 所以直接撞上
我倒地的位置 是在雙黃線附近...我當時是跟警察說 我是要閃車 才從機車道騎到中間的
我想請問這樣責任歸屬是誰的錯比較大??? 同上所述,可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因為警察是說對方開車要出來 本來就要注意後面
但是也說我騎車 應該注意前面狀況
我有說明 我有看到他 但是閃避不及...才會撞到他 跌倒在雙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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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車禍後 送到醫院 右腳腓骨有骨折現象 大概有三個月不能走路(還要看復原情形)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因為我是學生(平常是晚上要工讀)請問我是否能要求理賠(對方說車子有保全險) 有工讀可求償工作損失,須有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請問保險公司理賠 會很刁難我嗎? 第一次遇到真的不太懂 如果你運氣夠好且資料準備完整,就有可能不會遇到刁難。
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亦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因為沒有收入 對我生活影響很大...但是我也不清楚這樣責任歸屬要怎麼看
所以請知道的能夠跟我說一下....謝謝!!!
因為我也不知道對方是怎麼跟警察說...我怕責任歸屬會影響很大... 先不管對方是怎麼跟警察說的,因為目前也無法得知,先把求償相關資料備妥比較重要。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By Hedy
at 2010-09-13T15:12
at 2010-09-13T15:12
第二打電話請保險公司出險~雙方如果都有保強制險的話~兩家的保險公司會負責強制險該出的義務~你不用擔心
要注意一點的是報案當天算起六個月內是談判和解的期限~如果談不攏要在六內提告~否則會當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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