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雙證件沒遺失,就代表安全嗎?請看下面這篇文章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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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3月中發生的,,現在己經處理好了,可是呢,最近一樣的事又發生在我男朋友身上,他的雙證件也沒有遺失,可是也是被人冒名到一銀那開戶,想想最近這半年來,我們2個人同時間拿雙證件辦的業務,也就只有去高雄世貿那辦旅遊展時,跟一位荷蘭銀行的先生那辦信用卡,雖然那當時我們一直很注意他影印的動作,還有看到他有蓋「限....使用的章」,可是後來我們到警察局那看到的身份證時,我們確定詐騙集團是用他們設定好的身份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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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4-23
請參考第10項~(二)冒名開戶的解除警示方式要申請解除警示帳戶必須有下列情形,才可以請最初通報警示帳戶分局偵查隊辦理解除:1不起訴處分2無罪判決3罰金4判刑執行完畢5緩起訴6緩刑7保護處分8一般商業買賣糾紛9冒名申辦10存款帳戶遭盜用11陳情遭誤設警示,經查證屬實12其他(一)、由申請人填寫本申請書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受理單位(分局偵查隊)作為解除警示之憑據;其餘二份分由受通報之金融機構暨刑事察局辦理解除警示作業註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