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非會計學生,對於預算法等的法條內容真是有看沒有懂
請問預算法第 37 條
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
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
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
開頭的: 各機關單位預算
是指 1. 各機關,單位預算
2. 各,機關單位預算
泣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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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預算法第 37 條
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
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
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
開頭的: 各機關單位預算
是指 1. 各機關,單位預算
2. 各,機關單位預算
泣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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