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刑事訴訟法高普考2個題目 - 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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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某甲曾犯傷害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執行完畢五年內又犯傷害罪,法院疏忽,未能審
酌上述情狀,而判處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並諭知緩刑三年確定。嗣因某甲於緩刑期間
又犯重傷害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確定。如果檢察總長對於某甲第二次傷害罪之確定判
決,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試問最高法院應如何判決?檢察官是否應該向法院聲請撤
銷某甲第二次傷害罪之緩刑宣告? (99年普考刑訴第4題)

這題有2小題,我有疑問的是第2小題「檢察官是否應該向法院聲請撤銷某甲
第二次傷害罪之緩刑宣告?」

我先說一下我的解法

第1小題:

(一) 最高法院應為非常上訴之駁回判決

1.依最高法院97年第4次刑事庭決議的內容重點:實務上並無爭議者(例如:合於累犯
要件,未論以累犯。),對於法律見解並無原則上之重要性或爭議,即不屬與統一
適用法令有關之範圍,殊無反覆提起非常上訴之必要性。基於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
十一條係採便宜主義之法理,檢察總長既得不予提起,如予提起,本院自可不予
准許。

2.故本題檢察總長對於某甲第二次傷害罪之確定判決(原審確定判決卻未以甲為累
犯而加重其刑),「尚非不利於被告,且不涉及統一適用法令」,檢察官不得提
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應依刑事訴訟法§446,以非常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之。

第2小題:

(二) 檢察官應該向法院聲請撤銷某甲第二次傷害罪之緩刑宣告

被告甲曾因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前科資料,法院不得予以宣告緩刑。本
題中,法院原判決宣告緩刑為違背法令,檢察官應該向原法院聲請撤銷某甲第二次傷
害罪之緩刑宣告。

想請問一下,我的第2小題解法有問題或是不足的嗎?




第二題:

警方在偵辦某外國政要甲遭槍擊案件時,以事後媒體大篇幅報導之嫌疑人乙在開槍
前曾說過「甲,給你死」一語,在未詢問甲(因甲傷重無法言語)及現場其他人員
之情形下,逕行以上開事實為公眾所周知之事實認定乙預謀殺人,移送乙涉嫌殺人
罪。請問上開移送是否合法妥當? (99地三刑訴第1題)


這題想請問一下,我的解法有問題或是不足的嗎?

我的解法如下:

警方就嫌犯乙之移送,其手段似不合法而欠缺妥當,分述如下:

1.檢察官為偵查主體,其職務為偵查追訴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至231條之規定
,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為偵查輔助,協助或服從檢察官辦案。

2.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II,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且依刑事訴訟法§161I、II
檢察官亦應負舉證之責任,否則「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
犯罪之可能時」將遭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3. 刑事訴訟法§231-1即「檢察官之退案權」。因此,若檢察官認為被告罪證不足
,而有更為調查之必要,得限期命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進行調查
,以昭慎重。

4. 警方偵辦犯罪嫌疑人乙時,只憑媒體大篇幅報導乙曾經恐嚇被害人之資訊,未對
甲及現場其他人員為詢問,承辦警方亦未對乙是否承認犯罪而為移送該管檢察官
偵查。這種逕依「不利於嫌犯之供述即行移送」之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156II
之規定。故檢察官應行使前述之「退案權」,而應命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
法警察,續為調查,以釐清犯罪事實且避免嫌犯之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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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9-13
偵查中沒有傳聞法則適用,應該是可以
Noah avatarNoah2015-09-18
認事用法是檢察官的事,條子怎麼送都無所謂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9-21
偵察主體是檢察官非條子,條子只是偵輔機關
所以我覺得沒啥所謂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9-26
但這題應該是什麼老師的獨門吧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9-27
第一題是9x第x次那個見解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9-28
99第7還4忘了
分上訴合法還非法
再看利益被告還不利益
Mia avatarMia2015-10-01
最後看有沒有統一見解必要吧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10-04
喔我說錯了
Puput avatarPuput2015-10-06
第一題是100年6次刑庭
那個見解
Edith avatarEdith2015-10-07
答案是不能當累犯論
Carol avatarCarol2015-10-11
因為法院漏算累犯,如果法院算累犯刑期,緩刑中犯
的傷害罪不會出現,所以不能當累犯論
Yedda avatarYedda2015-10-12
所以本案第2個傷害罪的非上最高院應該受理撤銷原判
發回更審才對
畢竟那是違法判決
Jacob avatarJacob2015-10-13
至於緩刑宣告就不用撤了,因為撤銷原判連緩刑一起幹
掉了
Mia avatarMia2015-10-16
我找到了,是97第4次刑庭,但案例是100年6次刑庭
Elvira avatarElvira2015-10-20
第二題,228偵查不公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10-21
245(更正)
Belly avatarBelly2015-10-25
感覺跟100年第6次的事實不太一樣耶...
Jacky avatarJacky2015-10-28
感覺第二次傷害還是用97第四次決議處理耶...
Andrew avatarAndrew2015-10-28
第二小題要引刑法的撤銷緩刑要件來論述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10-28
刑訴476也可用來說明檢察官有權聲請
Una avatarUna2015-10-30
漏講了一點,第一題本來就不符合緩刑要件也要討論
Adele avatarAdele2015-11-02
謝謝以上板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