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命令的廢止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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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中標法24:『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
應於期限屆滿一個月前,由原廢止機關發布之。』

而同法23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於期限屆滿時當然
廢止....僅需由主管機關公告即可。』

另外22條:『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這裡法規指的是法律或是行政法上的法規命令嗎?
而命令指的是行政規則嗎?

這邊我不懂,
一般廢止是發布機關為之(22條),
期限延長發布的單位是原廢止機關(那不就是前條說的發布機關嗎) -24條
當然廢止-主管機關公告 -23條

發布機關、廢止機關、主管機關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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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4-05
法律一定要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行政規則的發布與廢止請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60、162條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4-08
所以這裡法規指的是法規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