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投資性不動產科目問題 - 會計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第一次到會計版發問

想請教大家的問題是,

在投資性不動產轉為自用,或自用轉為投資性不動產時

如果是採用公允價值模式

而在轉換時的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有差異

那麼在認列這個差異時

科目應該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還是用「減損損失」呢?

因為在鄭丁旺老師的中會上冊10版p.455裡面,

當轉換時的公允價值大於帳面金額時,

是先迴轉過去的減損損失,餘額再認列重估價盈餘

可是在轉換時的公允價值小於帳面金額時,

卻是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個科目來認列

因此想請教大家,在這裡為什麼不用「減損損失」科目呢?

這兩個科目有何區別?

謝謝!

--

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5-04
你應該是要問自用不動產轉成投資性不動產吧
Mary avatarMary2012-05-06
那你要先搞清楚原自用不動產是採成本模式還是公允價值模式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5-09
原為成本模式轉成投資性不動產應該要依IAS36認列減損損失
Kyle avatarKyle2012-05-09
原為公允模式則應依IAS16規定採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來入帳
Leila avatarLeila2012-05-10
所依據認列損失的公報不同,科目當然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