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公司及台東公司於92年7月1日分別投資$650,000及$350,000之現金,
成立合資企業彰化公司,台南及台東公司分別取得彰化公司65%及35%之股權。
95年8月1日,台東公司將一筆成本$250,000之土地以$280,000價格售予彰化公司。
試問,若台東公司帳上對其合資企業採權益法處理,則95年台東公司帳上應認列
其與彰化公司之間交易所產生之已實現利潤金額為何?
A)$6,825 B)$7,275 C)$10,500 D)$19,500
Ans: D
想請教如何作這一題感謝
為什麼是已實現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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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資企業彰化公司,台南及台東公司分別取得彰化公司65%及35%之股權。
95年8月1日,台東公司將一筆成本$250,000之土地以$280,000價格售予彰化公司。
試問,若台東公司帳上對其合資企業採權益法處理,則95年台東公司帳上應認列
其與彰化公司之間交易所產生之已實現利潤金額為何?
A)$6,825 B)$7,275 C)$10,500 D)$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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