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詢問買103年度知識達DVD教材的同學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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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終於接到知識達的電話,這已經是自從他們消息一變再變的不知道第幾通來電
一開始我就選擇退費的部分,當時他們還沒有公布退費標準
客服小姐打來請我要退費要把原來選擇其他的選項改成退費
照做之後一看到令人傻眼的退費標準,立刻打電話去客服中心詢問
專人又說不能接受的話要改成其他選項,會有人跟我聯絡
剛剛接到所謂退費小組的聯絡電話,她說103年度的部分就是確定退百分之25
不論授權程度就是退新臺幣13750元(實際上當初繳多少費用我已經忘記,但應該超過5.5K
教材不用寄回)
我向他表明我的意見,第一,103年退費標準跟104年退費標準差異太大,這個我不能接受

第二,我要求應該個案認定,百分之25的標準,我們就不用再談,若退費我可以把
教材寄回比照104年標準辦理。(此部分我有請知識達是看我的授權比例)
第三,我希望下次接到電話就是給我一個確定的答覆,客服小姐不能確定的,
請可以決定的人跟我協商,我們都不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電話往返又沒有確切的答案,
是一件非常無效益的事情,若協商不成立,我們就直接訴訟,交給法院來判決,寫個狀紙
繳個訴訟費用,這也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交給法官來判決。
若是屆時有必要,我也會把我訴訟的流程及該做什麼分享給大家,這個部分不用花錢
請律師。
我覺得知識達在做這些方案的評定的時候,其實都是非常片面性、反覆的、也看風向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我沒有說我要全部拿回來,但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全部百分之25
我真的不知道知識達是怎麼回事。

我的部分是這樣,不知道大家103年度的同學是怎麼想,可以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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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4-21
一律只退25%覺得不合理 我也跟客服反應過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4-23
我也想知道到底是用甚麼標準退費。我打電話去問,她說是按
授權比例來退費呢。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4-27
而且我真的覺得他們做事真的是反覆不定,又不給明確答案。
Kyle avatarKyle2015-04-29
103退費講義不用退嗎?原po什麼類科退13750呢?
Agnes avatarAgnes2015-05-01
有些考生準備考104年,為了不被課程進度所牽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05-02
才買103年的函授
知識達上次的方案對103年有利,104年不利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5-06
這次是對104年稍稍有利,對103年不利
究竟4/25前還有沒有新的賠償方案呢?我們繼續看下去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5-06
我現在每天都好期待知識達的電話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5-07
我認為講義退回的部分也有待商榷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5-11
既然退費是看"授權比例",對照已授權的課程進度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5-15
已使用的講義不應該退回,尚未授權的課程講義退回無妨
Belly avatarBelly2015-05-18
原PO:103律師司法官,而且我當初繳的錢一定超過5萬5千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5-20
我103司律 57000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5-22
建議原PO,知識達客服的話,它們自己都會翻盤
我現在都要求用E-MAIL回覆我的問題,訴諸文字
Mason avatarMason2015-05-23
對了,請問P大你寄送的MAIL是哪一個?我想要要一些資料
Carol avatarCarol2015-05-26
先謝謝P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5-29
知識達數位 <[email protected]>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5-30
已經發MAIL給知識達要求提供我當初繳費的資料、授權課
程的比例,也請該公司若是不予提供應提供給我理由。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6-04
我103司律55000,我就是不想慢慢等104光碟才選103年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6-06
大概去年二三月份買的,原PO打給客服時可以用錄音筆
不然憑高點的紀錄,他們很可能說話不算話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6-10
我也是103,精神上支持你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6-15
今天知識達已經把資料傳真給我,就等25日過後一週的電
話,真的不能接受的話,我就提告,實在是不想姑息這種
Donna avatarDonna2015-06-19
公司,在這種不平等的狀態下提出的條件,因為我個人意
願不在團體訴訟,所以之前期待團體訴訟的同學,也加油
。任何事都一樣,你想要的,你就要付出,我其實是在離
台北要超過兩個車程的地方,訴訟對我來說,不見得輕鬆
,可是要我吞這口氣,實在沒辦法。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6-21
更正 是超過兩個小時的地方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6-22
推,辛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