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157-1受益所有人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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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JwtPmrr ]

作者: TryKoan ((別真的出來阿))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證交-157-1受益所有人
時間: Wed Aug 13 22:30:04 2014

小弟想請教受益所有人利用內線交易出售持股的處罰主體

董事不知內線消息

案例1:甲公司董事C的配偶D,一日D注意到C忘了把手機帶出門

當D拿起C手機把玩之際,公司董事長A正好來電並請D轉達C一個未公開的重大消息

D覺得公司股票會大漲,於是以自己名義買進甲公司股份

Q: C,D是否構成內線交易

C的責任--依157-1第1項第1款準用22-2第3項,d出售股份行為視為c出售持股

惟C未知悉內線消息,不構成本罪

D的責任--D乃第157-1第1項第5款獲悉消息之人

利用內線消息買賣股票成立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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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知道內線消息

案例2:甲公司董事C告知其配偶D一個公司未公開的重大消息,唯C告知D不可以買賣股份

D覺得公司股票會大漲,於是以自己名義買進甲公司股份

C的責任--依157-1第1項第1款準用22-2第3項,d出售股份行為視為c出售持股

C成立內線交易罪

D的責任--由於D的出售持股視為C的出售持股

因此D不成立內線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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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朋友對這2題有何看法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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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8-15
如果只是考題~案例一應該沒錯,而案例二C應該沒責任,D有
Necoo avatarNecoo2014-08-17
而實務上應該很難證實C有告知D不能買賣,CD可能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