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法裡內線交易計程車司機 - 會計
By Steve
at 2009-06-24T23:06
at 2009-06-24T23:06
Table of Contents
謝謝大家這麼熱烈討論這個問題
可是是因為小弟時間不夠多 剩一個多月就要考了 只能抓重點背
然後考場上再給他儘所能的寫 所以我連題目都懶的寫
其實我只是想確定在考試時的方向為何
因為有記得程律師說偷聽的不夠成內線交易罪
就是須有確定身份且告知才購成
計程師司機不一定確定其身份(如果是看到郭台銘應該就可以確定)
所以才會問這個問題 謝謝這些板友的熱情解說
※ 引述《ZZZZ0 (問號)》之銘言:
: ※ 引述《bushman (weery)》之銘言:
: : 以下是個人拆解的,內線交易六大構成要件:
: : 1. 行為主體--具特定身分之人 (22之2條3項、20條4項、157之1條1、5項)
: : a. 內部人--董、監、經理、政府或法人、10%股東
: : b. 準內部人--職業or控制關係、喪失未滿6月
: : c. 消息受領人--從前受領消息
: : 2. 主觀要件--獲悉 (157之1條1項)
: : 3. 情況--重大消息 (157之1條4項、管理辦法)
: : 4. 買賣時點--未公開or公開後12小時內,買入或賣出 (157之1條1項)
: : 5. 買賣標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6條、157之1條1項)
: : 6. 買賣市場--上市、上櫃的交易市場 (157之1條1項)
: : a. 僅限交易市場
: : b. 僅限上市、上櫃 (興櫃?)
: : 我想問題應該在1.c.吧,其他要件大概都是確定的,到底計程車司機是不是消息受領人?
: : 如果單純從文義解釋,想當然是確定的,可是如果套用美國法來解釋,問題便很複雜@_@
: 這位板友真是高手中的高手XDD
: 這樣說好了,我不知道原po想知道什麼,假設就是想知道有罪或無罪,然後原因為何?
: 其實前幾天有個版友在說明會計系學生的問題,竊以為相當有道理!
: 單就原po在推文中說明的題目來看,民國85年,想必是申論題,
: 是申論題,不知道原po希望什麼答案呢?
: 假設一下,您自己就是改考卷的人,您希望看到什麼答案?
: 當然不是有罪或無罪!
: 就是上面那一串東西,然後您抓到爭點在哪裡、
: 這個爭點可能的情況是什麼,因而推導出的結論又是哪些…
: 不然法科還能考什麼?
: 考背法條嗎?
: 那,要寫哪一說?
: 小弟個人的習慣是,你會的都寫上去!
: 兩說相反時,就選一說你自己覺得比較合理的,
: 然後再加一句:亦有學者採XX說,係從XXX角度探討,併附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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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是因為小弟時間不夠多 剩一個多月就要考了 只能抓重點背
然後考場上再給他儘所能的寫 所以我連題目都懶的寫
其實我只是想確定在考試時的方向為何
因為有記得程律師說偷聽的不夠成內線交易罪
就是須有確定身份且告知才購成
計程師司機不一定確定其身份(如果是看到郭台銘應該就可以確定)
所以才會問這個問題 謝謝這些板友的熱情解說
※ 引述《ZZZZ0 (問號)》之銘言:
: ※ 引述《bushman (weery)》之銘言:
: : 以下是個人拆解的,內線交易六大構成要件:
: : 1. 行為主體--具特定身分之人 (22之2條3項、20條4項、157之1條1、5項)
: : a. 內部人--董、監、經理、政府或法人、10%股東
: : b. 準內部人--職業or控制關係、喪失未滿6月
: : c. 消息受領人--從前受領消息
: : 2. 主觀要件--獲悉 (157之1條1項)
: : 3. 情況--重大消息 (157之1條4項、管理辦法)
: : 4. 買賣時點--未公開or公開後12小時內,買入或賣出 (157之1條1項)
: : 5. 買賣標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6條、157之1條1項)
: : 6. 買賣市場--上市、上櫃的交易市場 (157之1條1項)
: : a. 僅限交易市場
: : b. 僅限上市、上櫃 (興櫃?)
: : 我想問題應該在1.c.吧,其他要件大概都是確定的,到底計程車司機是不是消息受領人?
: : 如果單純從文義解釋,想當然是確定的,可是如果套用美國法來解釋,問題便很複雜@_@
: 這位板友真是高手中的高手XDD
: 這樣說好了,我不知道原po想知道什麼,假設就是想知道有罪或無罪,然後原因為何?
: 其實前幾天有個版友在說明會計系學生的問題,竊以為相當有道理!
: 單就原po在推文中說明的題目來看,民國85年,想必是申論題,
: 是申論題,不知道原po希望什麼答案呢?
: 假設一下,您自己就是改考卷的人,您希望看到什麼答案?
: 當然不是有罪或無罪!
: 就是上面那一串東西,然後您抓到爭點在哪裡、
: 這個爭點可能的情況是什麼,因而推導出的結論又是哪些…
: 不然法科還能考什麼?
: 考背法條嗎?
: 那,要寫哪一說?
: 小弟個人的習慣是,你會的都寫上去!
: 兩說相反時,就選一說你自己覺得比較合理的,
: 然後再加一句:亦有學者採XX說,係從XXX角度探討,併附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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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at 2009-06-26T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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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09-06-28T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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